内江市采取四项举措,深入开展
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推辖区进
煤矿生产安全。严格煤矿复产复工。
严格节后煤矿复产复工程序、标准和责任,严格对标对表,严格落实“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工作职责,严把验收质量,做到合格一个、验收一个、恢复一个。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
煤炭行业专家全过程参与隐患排查和复产复工验收,全市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聘请煤炭行业专家86人、次,帮助煤矿排查整治安全隐患257条,审查隐患整改方案13份,现场验收煤矿复产复工11处。截至目前,全市15处煤矿经验收恢复生产建设,3处煤矿隐患整改,2处煤矿停产停工。
深化煤炭行业去产能。落实国家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署,在提前完成“十三五”煤炭去产能任务基础上,自我加压、主动作为,深入推进煤炭行业去产能。2019年以9万吨煤矿、“僵尸煤矿”和“三区煤矿”为引导关闭退出重点对象,按照“五个一批”原则(关闭退出一批、保留一批、改造升级一批、兼并重组一批、应急储备一批),组织专家对9万吨煤矿开采技术条件、资源条件进行论证,分类制定《内江市9万吨煤矿分类处置方案》。组织自然资源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全面排查煤矿开采范围与“三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对排查出的1处“僵尸煤矿”和1处“三区煤矿”,拟在12月前依法依规关闭退出。
推进机械化改造攻坚。制定《内江市煤矿机械化改造三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深入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工程,针对极薄煤层开采的特点,“量体裁衣”、创新引进滚筒直径0.6m-0.8m爬底式单滚筒采煤机。积极争取省级可持续发展资金1352.68万元,对实施机械化改造煤矿实施专项奖补。着力优化资源配置,对实施机械化改造煤矿优先配置资源,为煤矿机械化改造提供政策、资金、资源保障。截止目前,全市已实现机械化改造煤矿15处,正在实施改造4处,力争在2019年辖区煤矿100%实现机械化开采,提前一年完成机械化攻坚任务。
全面实施安全大检查。持续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全市分成2个督查组,不间断对煤矿安全生产实施暗访督查。加大执法工作力度,严于量尺子,敢于亮利剑,对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严厉打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三铁一顶格”,强力规范辖区安全生产秩序,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1-3月,全市已检查煤矿26矿、次,巡查煤矿7矿、次,排查整治隐患和问题323条,责令停产整顿3矿、次,行政处罚4矿次,处于罚款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