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同煤集团与煤炭运销总公司、临汾宏大公司、
塔山煤矿、塔山第二发电公司、广发化学工业公司、上海融资租赁公司等10家单位签订了契约化管理《契约》,进一步激发签订《契约》单位的创新活力、内生动力和干部员工的履职能力。
契约化管理是山西省国资委推行的8个方面42项改革重点任务之一,也是老国企向现代企业管理体制迈进的重要一步。为解决企业经营机制不活,市场意识不浓,员工主动性不强,特别是“大锅饭”“平均主义”等“大国企病”的问题,同煤集团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凤凰涅槃的决心,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出台《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契约化实施办法》,成立了契约化管理领导组,逐级压实经营管理责任,在企业内部全面推行契约化管理,通过签订契约方式,建立具有刚性约束、刚性考核的激励约束机制。
据了解,同煤集团创新设定契约化管理指标,确定“四年的平均数”的经营考核指标,即前三年每年的经营指标和历史上最好一年的经营指标相加所得再取平均数,保证了指标项目设定的客观和科学。在分项考核指标的设定上,同煤集团以提高标准为原则,坚持“一企一策”“一事一契”、逐项测算,并要求签约企业在“四年的平均数”基础上再增长20%,而费用、成本等负指标则要下降20%左右。签约后,同煤集团将通过月度考核、季度兑现、半年预评价、年度考核审计兑现,跟踪指标完成情况,对签约单位进行评分分级,并与单位级别、领导职务、绩效薪酬挂钩考核。
在目标管理上,同煤集团把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实行安全指标一票否决制。同时还建立了容错机制,鼓励大胆改革创新的有益尝试,让干部放手放胆干事创业。这样既符合契约化管理的实际,又激励广大员工奋发有为,也让企业发展更有后劲,最关键的是倒逼企业在止血堵漏、降本增效方面下功夫,在科技创新、经营管理、安全生产上花力气。
本次签约还选择了3家单位作为“班子组阁权”的试点单位。“班子组阁权”可以由单位自主提名本单位经理层人员,打破了原有人事僵局,打通了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通道,推动了人事制度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