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中,按照《山丹县散煤煤质管控方案》、《山丹县煤炭经营市场监管办法(试行)》,严格落实民用散煤煤质标准,提高煤炭利用率。多部门对不进入集中经营场地和不属于二级配送网点的煤炭经验企业坚决清理取缔。强化煤炭运输车辆交通卡扣管控,规范煤炭运输车辆运输管理和执法,采取主管部门登记,凭证通行等管控措施,对所有煤炭运输车辆严格采取全封闭方式运输,防止煤粉尘污染,严禁敞车运输。
同时,安排专人对辖区所有煤炭公司负责人宣传讲解当前环保政策,并在十里堡、东乐、红寺湖设卡,24小时对煤炭市场及卡点进行巡查督查,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促进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