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30日,由中国节能协会、煤控研究项目主办,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世界自然基金会(WWF)、能源基金会(EFC)共同支持的第四届中国散煤综合治理大会在京召开。本届大会旨在持续推动 “十三五”期间有效解决散煤问题和实现大气污染防治第二阶段的目标。会上发布了《中国散煤综合治理调研报告2019》和《建筑领域“十三五”规划实施煤炭消费中期评估及后期重点工作研究》两份报告。
中国节能协会理事长、中国工程院院士江亿,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陶澍,亚洲开发银行能源技术总顾问翟永平,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吴吟,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原副总工程师杨金田,以及来自国家发改委能源所、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等权威专家出席了此次大会并作发言。包括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专委会等单位的专家代表,以及来自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北京、西安、洛阳等省市专家在内的约300人参加了此次大会。
江亿院士在致辞中指出,2018年,国务院发布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北京、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等地方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散煤治理、清洁取暖的政策,实现了散煤削减量约6100万吨,促进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就如何实现散煤治理,江亿院士提出了三点建议:首先应该是严控散煤市场,从源头控制,防止劣质散煤流入市场。其次是大力推行优质煤替代、清洁能源替代,实现清洁利用。第三是通过淘汰落后,提高准入标准,应用先进高效节能技术等多重手段、多措并举实现煤炭的减量化。
《中国散煤综合治理调研报告2019》首先指出, 初步统计2018年全年共削减散煤使用量约6100万吨。根据各省市公开的散煤替代工作总结,2018年全国在民用散煤替代、小锅炉淘汰和散乱污企业整治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由此推动散煤治理取得了这一显著成绩。报告总结了2018年散煤治理的经验和不足,回顾了“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的中期进展,评估了试点城市补贴政策的执行效果。在此基础上,分析了2019年散煤治理的难点和对策,探讨了补贴优化方案和成本分摊机制,并提出了2019-2020年度秋冬季散煤治理的减量目标和具体措施与建议。
报告指出,2018年,散煤治理战场扩围,纵向深入。2018年北方清洁取暖重点城市在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个城市的基础上增加了11个汾渭平原城市,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的淘汰区域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扩展至全国范围。根据相关研究和公开数据估算,2018年散煤削减量约6100万吨。其中,工业小窑炉治理贡献约60%,工业小锅炉治理贡献约12%,,民用领域贡献了28%。
在工业散煤治理方面,工业小锅炉和散乱污企业治理持续深入,窑炉治理力度加大。2018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共整治散乱污企业近9万家,淘汰工业小锅炉2.3万台。
在民用散煤治理方面,政策和执行层面更加趋于理性,“煤改气”和“煤改电”市场热度此消彼长,2018年用于“煤改气”工程的燃气壁挂炉销量同比下降62%,而“煤改电”规模同比上升58%。可再生能源供热进一步发展,多能互补和创新模式有了更多的实践。
报告回顾了《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的中期完成情况。清洁取暖规划提出,到2019年和2021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分别达到50%和70%;到2021年,浅层地热供暖达5 亿平方米,中深层地热供暖达5亿平方米;生物质能清洁供暖达21亿平方米;太阳能供暖达5000 万平方米。据统计,截止2018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约46%,浅层地热、中深层地热、生物质能和太阳能可再生能源供暖已经分别实现128%、33%、21%和0.4%的目标,总体实现率达40%。目前我国地热能的开发利用呈现较快增长,生物质能供热也开始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太阳能供热则仍处于试点示范阶段。报告预计,2021年可再生能源实现供热面积26.6亿平方米,完成清洁取暖规划目标进度的85%。对于“双替代”,报告认为2021年实现“2+26”个城市在2017的基础上累计新增用气230亿立方米的目标有一定难度,但有望完成2021年电供暖达15亿平方米的“煤改电”目标。
报告预测,按照当前国家和各省市工作部署,2019年散煤削减量有望达到4500万吨。工业散煤治理方面,京津冀及周边“2+26”个城市重在巩固,汾渭平原需加大力度,非重点区域则要快速跟进;民用散煤治理方面,应遵循建筑节能先行,并坚持“替代优先、清洁煤保底”的思路,充分落实“四宜”原则(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中的“宜”字,解决相关配套问题。特别是应该全面准确地理解“宜煤则煤”的指导原则,坚决完成“2+26”个通道城市和汾渭平原11个城市的散煤显著削减和清零的目标。政府补贴需进一步优化,应建立按地区经济水平分档的固定产出补贴标准,同时建立绩效补贴机制,对于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城市给予额外的奖励资金;居民补贴应建立差异化的补贴标准,充分考虑居民收入水平的不同与清洁取暖技术的差异,并提出运行补贴退出机制;企业补贴方式应优先考虑贷款支持以及价格和税收优惠,建立产业投资基金,并重点支持民营企业。此外,政府应建立明确的协调管理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共同推进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同时,政府应加强实地调研和信息公开,完善目标考核方式、评估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
《建筑领域“十三五”规划实施煤炭消费中期评估及后期重点工作研究》报告分析了“十三五”中期建筑领域煤炭消费情况,评估了“十三五”中期建筑领域热源侧煤炭替代和用户侧能效提升进展情况。报告预计到2020年,北方地区建筑领域煤炭消耗为2.66亿吨标煤,比煤控研究项目提出的煤控目标2.30亿吨高出15%。报告指出,我国“十三五”中期建筑部门节约标煤约5250万吨,符合政府“十三五”规划预期。其中,通过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国家最新建筑节能标准、引导重点地区制定75%或更高的地方标准、积极开展超低、近零能耗建筑建设示范、鼓励农房按照节能标准建设和改造等措施节约标煤2250万吨;通过节能改造既有居住建筑2.5亿平方米,节约标煤约800万吨;通过节能改造公共建筑5000万平方米,节约标煤约700万吨;通过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节约标煤1500万吨。
报告指出,用户侧能效提升和热源侧煤炭消耗替代是降低我国建筑领域煤炭消费的主要手段。报告建议未来我国应全面提升建筑节能水平、深入推进清洁取暖工作,并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国际科技合作。
煤控研究项目核心组专家、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高级顾问杨富强指出,北方清洁取暖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农村清洁取暖的重点和难点是落实“宜”字原则。基于中国能源转型和低碳发展的长期愿景,以人为本,把改善室内空气污染、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作为宗旨,散煤治理应坚持“清洁能源替代优先,洁净煤保底”的基本原则,保障农村居民平等获取和使用清洁能源权利的同时,确保财政补贴的可持续性和居民经济的可承受力,保障持续有效的散煤治理工作,力争在2020年基本解决散煤问题。对过渡性方案“洁净煤”的使用要提出包括过渡时限、利用方式、排放标准等一系列要求,并将其纳入相关规划、补贴政策和考核指标,避免散煤复烧,真正落实“宜”字。“今冬明春”的空气质量是否持续改善而不出现反弹是2019年散煤治理工作的晴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