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煤炭网 » 煤炭政策 » 中国煤炭政策 » 正文

通知丨关于印发《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

日期:2019-09-02    来源:国家发改委

国际煤炭网

2019
09/02
13:36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煤矿 煤炭产能 煤矿分类处置

       近日,国家能源网获悉,近日,国家能源局有关司负责人就“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要坚持先立后破、统筹兼顾的原则,统筹做好去产能、保供应和稳价格工作的有关情况作出解释。国家能源局等六部门近日印发《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通过三年时间,力争到2021年底全国30万吨/年以下煤矿数量减少至800处以内。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改能源〔2019〕1377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财政厅(局)、自然资源厅(局)、生态环境厅(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煤炭供给体系质量,推动煤炭行业“上大压小、增优减劣”和产业结构调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煤矿冲击地压源头治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764号)、《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785号)等文件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研究制定了《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自 然 资 源 部
生 态 环 境 部
国 家 能 源 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2019年8月19日
微信图片_20190902134644
微信图片_20190902134702
微信图片_20190902134719
微信图片_20190902134738
微信图片_20190902134755
微信图片_20190902134808

微信图片_20190902134837
 

返回 国际煤炭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