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煤炭网 » 煤炭政策 » 中国煤炭政策 » 正文

陕西省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散煤管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9-17    来源:富平县人民政府

国际煤炭网

2019
09/17
15:19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大气环境 清洁能源 液化石油气

 为深入推进铁腕治霾,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省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现就全县范围内散煤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散煤管控区范围为:县城规划区、庄里试验区建成区、淡村镇建成区。
  二、管控区内,各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居民家用和生产经营活动只能使用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清洁能源,禁止使用煤炭等各类高污染燃料。
  三、管控区外,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只能使用清洁能源;鼓励广大居民使用清洁能源或标准洁净煤。
  四、县域内严禁从事任何散煤(一般指含有大量硫、氮等有害物质,高灰、低热值的有烟、劣质煤炭)经营销售行为,对经营、销售、使用劣质燃煤,洁净煤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私自采购、囤积、贩卖劣质散煤等行为,一经发现全部依法予以没收,由监管部门依法查处,举报电话:0913-8204808。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富平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2日
 
 
返回 国际煤炭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