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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组织申报2020年度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

日期:2019-09-23    来源:湖南省发改委

国际煤炭网

2019
09/23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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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采煤沉陷区 生态修复 重大建设项目

  9月20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
  1.严格筛选申报备选项目。以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为依据,按照专项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严格筛选2020年备选项目,确保符合专项支持方向和项目申报条件。要认真核查备选项目法人单位的信用信息情况,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要严格核查项目真实情况,坚决杜绝重复申报、用已完工程申报、虚报投资规模等违规行为。
  2.合理确定项目数量及规模。每个重点采煤沉陷区申报的备选项目个数和总投资额不限,但应符合当地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严控新增地方债务。对项目监管和审计中发现严重问题、出现过较大规模项目调整或项目建设执行不力的地区,要从严审核把关,适当控制项目数量和投资规模。
  3.)明确项目资金使用方式。根据《政府投资条例》规定,政府投资安排资金按项目安排,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对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以适当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为贯彻落实上述规定,结合专项实际情况,每个申报项目时,应明确注明采用政府直接投资方式(包括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直接投资)或投资补助方式(主要针对企业投资项目)。
  4.扎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所报项目要全部纳入重大建设项目储备库,确保项目信息和数据衔接一致。要切实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规划、土地、环评等前期工作程序,确保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优先考虑项目资金基本到位、已经开工或能够承诺投资计划下达即可开工建设的项目。
  原文如下: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
  长沙市、郴州市、邵阳市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意见》(国办发[2016]102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5号令)、《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专项管理办法(试行)》(发改振兴规[2016]2739号)有关规定和国家发展改委相关工作部署,现就组织申报2020年度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已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的重点采煤沉陷区,湖南省为长沙宁乡市、郴州市永兴县和邵阳市邵东县。
  二、支持方向
  包括采煤沉陷区居民避险搬迁、生态修复与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接续替代产业平台。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筛选申报备选项目。以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为依据,按照专项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严格筛选2020年备选项目,确保符合专项支持方向和项目申报条件。要认真核查备选项目法人单位的信用信息情况,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要严格核查项目真实情况,坚决杜绝重复申报、用已完工程申报、虚报投资规模等违规行为。
  (二)合理确定项目数量及规模。每个重点采煤沉陷区申报的备选项目个数和总投资额不限,但应符合当地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严控新增地方债务。对项目监管和审计中发现严重问题、出现过较大规模项目调整或项目建设执行不力的地区,要从严审核把关,适当控制项目数量和投资规模。
  (三)明确项目资金使用方式。根据《政府投资条例》规定,政府投资安排资金按项目安排,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对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以适当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为贯彻落实上述规定,结合专项实际情况,每个申报项目时,应明确注明采用政府直接投资方式(包括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直接投资)或投资补助方式(主要针对企业投资项目)。
  (四)扎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所报项目要全部纳入重大建设项目储备库,确保项目信息和数据衔接一致。要切实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规划、土地、环评等前期工作程序,确保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优先考虑项目资金基本到位、已经开工或能够承诺投资计划下达即可开工建设的项目。
  请于9月24号前将备选项目汇总表及项目简要材料(参考提纲详见附件)报我委,报送时请提供纸质材料两份及相应的资料光盘(项目汇总表电子版请提供Excel格式)。
  四、认真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执行情况调度
  请认真做好2017年至2019年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专项项目调度工作,全面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中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加快推进项目建设,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项目未按期开工或逾期未完工等问题,避免中央资金沉淀闲置。对调度中发现问题难以继续实施的项目,要及时向我委说明情况并按规定申请调整。
  联系人:刘 妮 0731-89990806,郭 亮 18975021086
  电子邮箱:hnfgwdqc@163.com
  附件:1、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简要材料参考提纲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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