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矿安监局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围绕10个方面重点内容,对全国开展为期3个月的
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同时,为督促推动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国家煤矿安监局派出6个督导工作组,由司长以上领导干部带队,分别对山西省晋中市、朔州市,贵州省六盘水市、毕节市,云南省曲靖市,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湖南省娄底市,陕西省渭南市等8个地区和龙煤集团、陕煤化集团、川煤集团及芙蓉公司等3家企业进行督导检查。目前,6个督导检查组已分别进驻各地。
此次督导检查的主要目的是,推动各地区、监管监察部门和煤矿企业严格标准、严格要求组织开展好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切实解决整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牢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突出问题,扭转当前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真正把集中整治作为推动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整治消除重大隐患、淘汰退出落后产能的重要手段,有效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此次督导检查分5个阶段、为期11个月,覆盖地方政府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企业和驻地煤监机构三个层面。在地方政府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层面,主要以督促和推动抓好集中整治工作为主,重点督导集中整治方案制定落实情况、分级属地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严格监管执法处罚情况、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情况等;在煤矿企业层面,主要通过抽查了解集中整治工作情况,推动整改落实,重点督导检查通知要求的10个方面重点整治内容、企业自查自改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贯彻执行情况等;在驻地煤监机构层面,主要以督促提高监察执法效能、推动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为主,重点督导煤矿重大安全风险分析研判情况、依法行政处罚情况、对地方政府的分片联系指导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