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襄矿上良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延长建设工期的批复
晋能源审批发[2019]29号
长治市能源局:
你局报送的《长治市能源局关于
山西襄矿上良煤业120万吨/年
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延长工期的请示》(长能源局煤发〔2019〕88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
山西襄矿上良煤业有限公司是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
晋煤重组办发〔2009〕30号文批复的重组整合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20万吨/年。2012年8月原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2012〕949号文批准该项目开工建设。2019年7月山西省能源局以晋能源行审发〔2019〕26号批复该项目初步设计变更。依据变更后的初步设计中对未完工程重新编制的施工进度安排,经对剩余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同意你局意见,山西襄矿上良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建设工期可延长31个月,至2022年 2 月28日。你局要监督该矿做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剩余工程量,合理安排好未完工程的施工顺序,集中资金和力量,科学管理,严密组织,确保在批准的建设工期内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建设任务。
二、建设期间要进一步细化并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保证环保资金投入,做好建井矸石等废弃物的堆放及处置工作。
三、抓好施工队伍和施工现场的管理,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规范作业行为,杜绝施工现场脏、乱、差,实现文明施工,创建文明工地。
四、做好已完单位工程的质量认证工作,具备条件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申请联合试运转备案,联合试运转未备案前,不得擅自组织生产,否则将视为重大事故隐患予以严肃处理。
山西省能源局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