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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供需由平衡转向宽松 下行压力仍有加大趋势

日期:2019-12-26    来源:中国工业新闻网

国际煤炭网

2019
12/26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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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煤炭供需 煤炭消费 煤炭产量

  “今年以来煤炭消费增速放缓,预计全年煤炭消费将保持小幅增长,煤炭产量则保持稳步增长,全国煤炭市场供需已由总体平衡向宽松方向转变。”
  日前,一年一度的“2020年度全国煤炭交易会”在山东日照启幕,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梁嘉琨如是预测。
  迎峰度冬 煤炭市场或弱稳运行
  从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煤协”)刚刚发布的今年前10个月全国煤炭经济运行情况也能看出,今年以来,煤炭消费小幅增长,供应增加,煤炭供需转向宽松,
  据初步测算,今年前10个月全国煤炭消费量约32.47亿吨,同比增长0.8%。其中,电力行业耗煤17.13亿吨,同比增长1.0%;钢铁行业耗煤5.36亿吨,同比增长4.3%;建材行业耗煤4.25亿吨,同比增长2.7%;化工行业耗煤2.38亿吨,同比增长1.5%。再看产量,1~10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原煤产量30.63亿吨,同比增长4.5%。进口方面,前10个月全国煤炭进口2.76亿吨,同比增加2420.4万吨,增长9.6%。全社会煤炭库存总体也处于较高水平,煤炭价格处于合理区间内。
  对下一步煤炭市场的走势,中煤协也给出了预判:受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暖冬预期、环保限产、煤炭下游需求不足等因素影响,预计迎峰度冬期间煤炭市场弱稳运行。但考虑到天气和水电出力的不确定性,不排除在突发性天气影响下,部分地区受资源、运输约束可能出现时段性、品种性偏紧的问题。
  具体到煤炭需求,中煤协分析,国内宏观经济增速下行,经济发展面临新的风险挑战,工业经济对煤炭消费的拉动稳中偏弱;同时受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全社会用电量增速有限,据国家电力规划研究中心预计“十四五”“十五五”期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平均增速分别为4.9%、3.2%;此外,国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治理大气环境,非化石能源占比不断提高,将进一步挤占煤炭消费占比;随着新能源发电比例的不断提高,部分地区煤电由基础电源向调峰电源转变的规模不断扩大,煤电受季节、极端天气和新能源消纳、水电出力等因素影响越来越大,电煤需求短时波动加大。
  从煤炭供应看,中煤协认为,一方面全国煤炭总产能依然较大,随着落后产能加快退出、优质产能持续释放,煤炭整体供应保障能力大幅增强,全年进口煤总量预计也将保持较高水平;另一方面随着大秦线、蒙冀线、朔黄线、瓦日线、浩吉线等一批铁路专用运输能力的提升和开通,全国范围内煤炭运输瓶颈制约正在逐步解除,但局部结构性紧张依然存在。
  煤炭经济下行 仍有加大趋势
  近年来,虽然我国煤炭供给体系质量明显提升,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取得重要突破,煤炭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劳动生产率显著提升,生态文明矿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但制约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依然突出存在。
  梁嘉琨认为,煤炭应急供应保障难度加大。目前大中型城市最大峰谷差占用电最大负荷的比重接近了50%,而清洁能源发电比例则不断提高。煤电受季节、极端天气的影响越来越大,调峰压力也随之加大。
  “季节性短时煤炭需求波动值得高度关注。随着去产能步伐加快,国家调整运输结构,煤炭产业布局和区域供应格局发生了新的变化。一些取暖用煤较多的地区自给能力下降,从省外调入煤炭制约因素增多;一些传统的煤炭净调出省逐步演变为净调入省,煤炭主产区随着就地转化力度加大、运输瓶颈的制约,煤炭调出量增速放缓,区域平衡难度加大。”梁嘉琨提醒。
  煤炭经济运行下行压力明显。1~9月份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利润总额同比下降3.2%,煤炭经济周期性增长动力明显减弱。特别是进入10月以来,环渤海动力煤市场价大幅下降,当前市场煤价格已与年度长协价格倒挂;全国统调电厂存煤创历史新高,环比增加一千多万吨。随着煤矿新增产能继续释放、新能源发展水平的持续提升,煤炭供给将进一步向宽松方向转变,煤炭经济下行压力有加大趋势。
  老旧矿区煤炭企业转型,依然面临诸多阻碍。煤炭资源枯竭、产业结构单一、企业负担沉重、区域经济发展滞缓、人才流失严重、矿城发展失衡、转型发展思路不清晰等困难因素比比皆是。
  与此同时,煤炭企业税费负担重问题依然突出。“建议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今年,制造业增值税税率已由16%降到13%,但煤炭行业税负仍然高于火电、化工、建材、冶金等其他行业。主要原因是部分成本费用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矿业权价款、征地拆迁、青苗补偿、沉陷治理及承担的社会责任支出等成本不能实现增值税抵扣。建议国家发改委协调有关部委,合理确定煤炭企业增值税抵扣范围,将煤炭开采必须发生的费用项目,包括采矿权、塌陷补偿费、青苗补偿费、环境治理费用等纳入进项税抵扣范围。”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孙方建议。
  他同时建议,应严格中长期合同兑现。“个别坑口电厂自4月以来市场招标几个持续低于长协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中长期合同兑现率。煤炭中长期合同一旦签订就应有法律效力,双方都有严格履行的责任。建议国家发改委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对合同履行较差的单位认定责任后进行追责处罚;同时,继续保持动力煤535基准价不变,兼顾煤企、电企双方利益,使价格保持在合理区间。”(中国工业报记者 邹洁 余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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