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12月30日发布通知,核准批复了贵州发耳矿区发耳二矿西井二期工程项目。
通知表示,为推进云贵大型煤炭基地建设,保障能源稳定供应,优化煤炭产业结构,同意实施煤炭产能置换,建设发耳二矿西井二期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018-000291-06-02-003750)。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项目单位为贵州盘江恒普煤业有限公司,矿井二期工程和选煤厂总投资19.34亿元(不含矿业权费用)。
发耳二矿西井建设规模240万吨/年,其中,一期工程建设规模90万吨/年,二期工程建设规模150万吨/年。矿井工业场地位于井田东北角、北盘江西岸,采用
斜井开拓方式,分区式通风。矿井二期工程新建一个回风斜井,在三采区布置1个综采工作面。井下煤炭运输采用带式输送机,辅助运输采用蓄电池电机车。配套建设规模240万吨/年的选煤厂,采用重介旋流器分选工艺。矿井双回路电源引自台沙220千伏变电站不同母线段。
通知指出,该项目均属于未经核准擅自开工建设的违规煤矿,项目单位要深刻吸取教训,严格执行
煤矿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规定进行处罚和问责。
通知要求,矿井二期工程按150万吨/年进行煤矿产能登记公告,不得批小建大、超能力生产。项目单位应按照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的相关要求,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如需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规模、重大技术方案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