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煤炭网 » 煤炭行业新闻 » 煤炭媒体聚焦 » 正文

山西:部署煤矿复工复产 让“五个严格”落地

日期:2020-02-13    来源:中国煤炭报

国际煤炭网

2020
02/13
10:12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山西煤矿 煤矿复工复产 煤矿安全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针对当前全省疫情形势和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煤矿安监局的“五个严格”(严格人员标准、严格安全条件、严格现场管理、严格瓦斯防治、严格监管监察)要求,狠抓煤矿安全生产防范和节后煤矿复工复产工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阻击战创造良好环境。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煤矿企业在复产复建验收前,要全面落实各部门、各单位、各岗位和各专业的安全生 产责任制,特别是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法人代表要落实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制定复产复建整顿方案,并划定作业范围、明确作业期限、限定作业地点和各工种作业人数。要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工作,坚持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的“三不伤害”原则,杜绝疑似病人上岗作业,确保做到全覆盖、无遗漏。疫情期间,拟申请复产复建的煤矿主要负责人和法人代表,要在矿指挥,亲自组织评估安全风险、全覆盖排查治理隐患和职工培训等工作;对煤矿“五职矿长”、技术管理人员不齐全或因为疫情不能到岗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不准复产复建;对煤矿职工培训不合格,特殊工种不能满足要求的,不准复产复建。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提出,严格组织开展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工作。对春节期间停产停建未超过10 天的煤矿,由主体企业组织进行复产复建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按照属地监管原则,报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对春节期间停产停建超过10天的煤矿,由当地应急管理部门组织进行复产复建验收,并严格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不具备复产复建条件的煤矿,坚决不得复产复建;对长期停产停建煤矿,要严格落实盯守或巡查责任,严禁其擅自恢复生产或建设。2 月9日前复产复建的煤矿,要向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复产复建人数和防护措施。
  据悉,山西将利用物联网+信息平台等手段开展远程监管,利用执法信息平台开展远程执法,严密防控重大生产安全风险。
返回 国际煤炭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