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公 告
〔2020〕第22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实施减量置换严控煤炭新增产能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02号)等规定,现对内蒙古宏燃能源有限公司煤矿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告。
内蒙古宏燃能源有限公司煤矿(原内蒙古特弘全盈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为2016年以前批复的生产能力由90万吨/年到120万吨/年的技术改造煤矿,净增产能30万吨/年,需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6万吨/年。自治区能源局以内能煤运函〔2020〕35号复函同意该矿产能置换方案,项目单位购买辽宁省2018年退出的阜新祥安煤矿有限公司折算后产能指标6万吨/年进行产能置换,使用产能指标情况见附表。
现将内蒙古宏燃能源有限公司煤矿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告。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