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能源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应急局、煤监分局(站),省属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山西正华集团公司:
为推进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能源〔2020〕283号)精神,深化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智能化技术与煤炭产业融合发展、促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省能源局与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研究制定了《山西省煤矿智能化建设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杨建平:电话0351-4117129
附件:《山西省煤矿智能化建设实施意见》.docx
山西省能源局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