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德州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方案(2019—2020 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组织实施。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11 月 30 日
德州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方案(2019—2020年)
为贯彻落 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 公厅关于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 清洁高效利用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
〔2019〕117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 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炭消费压减工作 总体方案(2019—2020 年)的通知》(鲁 政办字〔2019〕136 号)、《山东省人民 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省钢铁行 业优化布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
〈关于推进全省地炼企业产能整合转移 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关于推进全省焦化行业产能压减转型升级实现 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鲁 政办字〔2019〕144 号)和《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方案的 通知》(鲁发改环资〔2019〕762 号)等 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煤炭消费压减工 作,切实提高全市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 平,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遵循源头治理、 突出重点、高效转化、清洁利用的发展 方针,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 驱动、标准倒逼的原则,多措并举压减 煤炭消费,加快推进清洁高效利用,为 全市新旧动能转换、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预留更多发展空间。
二、工作目标
根 据 鲁 政 办 字〔2019〕136 号 等 文件精神,以 2018 年省确定德州市煤炭消费量为基数,2020 年全市煤炭消费净压减 153 万吨。市直有关部门应根据省文件精 神,分行业分年度制定相应工作方案, 分解相关任务到县(市、区)及具体工程, 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市 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 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三、重点工作
(一)2019—2020 年煤炭消费压减 目标任务重点工作
1.加速淘汰低效锅炉。根据鲁政办 字〔2019〕117 号、 鲁 政 办 字〔2019〕 136 号和《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35 蒸吨 / 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19〕231 号)等文件 精神,2019 年、2020 年全市分别淘汰 35 蒸吨 / 小时以下燃煤锅炉 14 台、2 台。(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2.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根据鲁政办 字〔2019〕117 号、 鲁 政 办 字〔2019〕 136 号和《关于印发〈全省工业余热和新能源供暖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建城 建字〔2019〕15 号)等文件精神,继续 增加集中供热面积和分布清洁供暖面积, 大幅度压减农村散煤数量,实现冬季取 暖以清洁取暖供热为主。2019 年、2020 年全市大容量高效机组余热和新能源供 暖改造任务面积分别为 120 万平方米、240 万平方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 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有关部 门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 委会〉负责)
3.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根据鲁政办字〔2019〕117 号、鲁政办字〔2019〕136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 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积极推动新能源和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尽快建成投产。力 争 2019 年、2020 年全市新能源和可再生 能源等发电量分别达 25 亿千瓦时、30 亿 千瓦时(2019 年光伏、风电、生物质等 发电量分别达 10、10.9、4.1 亿千瓦时; 2020 年光伏、风电、生物质等发电量分 别达 11.9、13.1、5 亿千瓦时)。(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4.加大其他能源及其他形式煤炭消费替代力度。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落 实煤矸石等资源利用产品税收优惠政策。 除新能源、 可再生能源外,2019—2020 年全市推广使用其他能源或采用其他形 式替代传统煤炭消费量共 262.63 万吨。(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统计局、市税 务局等有关部门配合,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5.淘汰落后产能、过剩产能。根据鲁 政 办 字〔2019〕117 号、 鲁 政 办 字〔 2019〕136 号和鲁政办字〔2019〕144 号 等文件精神,制定出台全市钢铁、地炼、 焦化等行业产能总量压减、产能退出、 转型升级等方案,明确相关行业产能压 减或退出清单及重点措施。其中,齐河 县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底前压减焦化产能 80 万吨。(市工业和信息 化局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6.精细统计煤炭消费。加大宣传 培训力度,指导规模以上企业精细化煤 炭消费统计,纠正煤炭消费统计误区, 积极研究确定水煤浆等不同形式煤炭产 品填报要求。按照工信部《国家工业固 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工 信部公告〔2018〕第 26 号)规定,煤矸 石等属于工业固体废弃物,在国家统计 局制定的《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报表(205—1 表)》中应填报为工业废料,不作为煤炭消费统计。(市统计局牵头, 市有关部门配合,各县〈市、区〉人民 政府〈管委会〉负责)
(二)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工作
1.优化燃煤机组发电组合。提升高 效大容量机组发电利用率,减少低效机 组运行时间。逐步推进现役燃煤发电机 组改造,加大落后机组淘汰力度,除所 在地区唯一、不可替代民生热源机组外, 力争用 3 年左右的时间,关停单机容量30 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及配套锅炉。(市 发展改革委牵头,生态环境局、国网德 州供电公司及市有关部门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 2.推进冬季供暖节能降耗。根据省有关文件内容及时间要求,制定出台全 市工业余热和新能源供暖等细化方案, 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增加大容量高效机 组供热负荷,利用 5 年左右时间,完成 大容量高效机组余热和新能源供暖改造 800 万 平 方 米。 其 中,2019—2020 年 完 成 360 万平方米集中供暖改造;2021—2023 年完成 440 万平方米集中供暖改造。 鼓励发展天然气直供大户,推动重点工 业企业、工业园区实现天然气直供。(市 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资 源局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3.提高煤炭品质。切实加强煤炭产 品销售过程质量监管,推广应用型煤、 高效煤粉等先进加工技术,实现煤炭分 质分级利用。提高煤炭热值标准,利用 3~5 年时间,逐步由 3700~4300 千卡提高 到 5000 千卡左右。严格执行《商品煤质 量管理暂行办法》,依法加强煤炭市场 监管,提高商品煤检验检测能力,加强 商品煤质量监管和监督抽查。(市市场 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有关部 门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 委会〉负责)
4.开展单位能耗效益综合评价。根 据省有关要求,制定出台单位能耗效益 综合评价实施细则,加快建立综合评价 大数据平台,分区域、行业、企业三个 层面开展评价,整治淘汰产出效益低的 企业。对产出效益高的企业在资源要素 方面给予倾斜,引导生产要素从低效领域向高质高效领域,从旧动能领域向新 动能领域流动。(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市大数据局等有关部门配合,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煤炭消费 压减工作专班负责全市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市有关部门按职责 分工负责,抓好工作落实。(市煤炭消 费压减工作专班负责,市有关部门配合) 各县(市、区)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和工 作方案,聚焦重点任务,强化要素保障, 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以工程化管理方 式推进项目落实,确保完成工作任务。(各 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二)强化监测预警。加强统计监 测能力建设,依据各县(市、区)规模 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和电力消费数据, 月调度、季分析,及时发布预测预警。 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坚决防止企业瞒报 数据,一经发现,按照瞒报量下一年度 双倍增加煤炭消费压减任务。(市统计局、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国网德州供电公司及市有关部门配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三)强化监督管理。全面摸清全 市燃煤发电锅炉、城市供热采暖燃煤锅 炉、工业燃煤锅炉(窑炉)等设备底数, 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精准管理。强化煤 炭经营管理及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的 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配煤环节掺杂使假 行为。加强煤炭利用项目的运行监督和 管理,加大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监管力 度,确保煤炭利用技术和装置污染物在线监测的真实、准确。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管委会)对本地区煤炭消费 压减工作负总责,要确保按时序进度完 成任务目标。(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专 班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四)加大奖惩及考核力度。鼓励各县(市、区)自我加压,加快工作进度, 对于提前或超额完成任务目标的,市里 给予一定的能耗指标奖励。对于未能按 时完成减量目标的,按照差额双倍记入 下一年度压减任务。根据省、市有关要求, 年底对全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进行考核。(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专班牵头,市有 关部门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 委会〉负责)
(五)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健全钢铁、 焦化、地炼等行业去产能、淘汰低效燃 煤锅炉、关停拆除低效燃煤机组及配套 锅炉等压煤工程验收制度,完成情况在 当地主要媒体进行公示,设立举报电话, 加强社会监督。(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 专班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附件:1. 各县(市、区)2019-2020 年 煤炭消费压减任务分解表
2. 德州市重点企业煤炭消费压减任务情况表
3. 德州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专班工作方案
4. 德州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专班专项工作组工作方案
附件 1
各县(市、区)2019—2020年煤炭消费 压减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吨
附件 2
德州市重点企业煤炭消费压减任务情况表
单位:万吨
附件 3
德州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专班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专班第一次会议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清洁高效利用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19〕117 号) 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全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明确 全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目标,特成立全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专班成员单位及人员名单
全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专班由刘长民、马俊昀同志分别任组长和副组长,市发展 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 建设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大数据局、市城管局、市税务局、 国网德州供电公司等 13 个市直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 任成员。
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长民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马俊昀 副市长
成 员:邵清泽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程木文 市发展改革委二级调研员曹文瓒 市发展改革委二级调研员
赵晓静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孟曰鹏 市经济发展投资服务中心主任
郑之祥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车俊山 市生态环境局副处级干部 董伯驹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志超 市国资委副主任
李端民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文增 市统计局副处级干部
张 兵 市大数据局副处级干部 王建国 市城管局副局长
何福玉 市税务局副局长
刘朝章 国网德州供电公司总工程师
杨振生 德城区委常委,副区长张传军 陵城区委常委
王建国 禹城市委常委,副市长 刘德杰 乐陵市委常委,副市长 井为民 宁津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彬彬 齐河县委常委
李爱民 临邑县委常委,副县长 潘风雷 平原县委常委,副县长 田志清 武城县委常委,副县长 刘如伟 夏津县委常委,副县长赵作勇 庆云县委常委,副县长
沈四平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李宗奎 市运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运河开发建设投融资管理中心副主任
职责:贯彻落实省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专班部署的重大政策,研究推进全市煤炭消 费压减工作的重大举措,安排部署煤炭消费压减重点工作,协调解决煤炭消费压减工 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
二、专班办公室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承担专班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 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大数据局、市城管局、市税务局等 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名单如下:
主 任:邵清泽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主任:曹文瓒 市发展改革委二级调研员
赵晓静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郑之祥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车俊山 市生态环境局副处级干部董伯驹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端民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文增 市统计局副县级干部 耿发升 市大数据局副局长
王建国 市城管局副局长何福玉 市税务局副局长
成 员:陈宁宁 市发展改革委环资科科长
周 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材料科科长
郑卫生 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科科长李 登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长
毛振宁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建科科长王洪革 市市场监管局特监科主任科员 张学荣 市统计局工业能源科科长
路合江 市大数据局电子政务与系统安全科科长张春岭 市城管局公共事业服务科科长
曲雁冰 市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局局长石 磊 市发展改革委副科级干部
张焕云 国网德州供电公司发展部副主任马东森 华能德州电厂策划部主任
满洪滨 陵城区发展改革局 李 洋 临邑县发展改革局 刘纪营 临邑县发展改革局 裴明正 武城县发展改革局
办公室职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煤炭消费压减工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 政府决策部署,谋划煤炭消费压减重点工作和推进措施;负责专班各专项工作组沟通 协调,定期调度、汇总、汇报煤炭消费压减各项重点任务推进落实和完成情况;组织 开展煤炭消费压减监督检查工作;完成市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专项工作组
成立煤炭消费压减和单位能耗效益综合评价组、高耗能行业产能压减组、冬季供 暖节能降耗组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组 4 个专项工作组,负责重点任务推进。各专项工 作组长由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由科级以上干部担任。
四、专班工作制度
(一)适时集中办公制度。专班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适时集中办公,统筹推进 煤炭消费压减工作落实。
(二)例会制度。专班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例会,例会由组长主持,专班全体成 员参加。根据工作需要,经组长同意,可临时召开例会。专班例会由专班办公室负责筹备, 会后形成会议纪要,报组长、副组长审核后,根据工作需要,印发专班成员单位和有 关部门。
(三)调度通报制度。专班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对牵头重点 任务逐条细化分解,明确工作推进措施、进度安排和完成时限,制定年度工作目标, 明确成果表现形式,并建立年度重点任务台账。专班办公室汇总后报组长、副组长。
根据工作进展,适时对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煤炭消费压减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并通报检查结果。
(四)其它事项。为加强沟通协调,统筹推进全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专班各成 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科级工作联络员。各单位专班组成人员需要调整的,需上报专班 办公室,由专班办公室请示组长同意后方可变更。
附件 4
德州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专班 专项工作组工作方案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清洁高效利用的指 导意见》(鲁政办字〔2019〕117 号)、《全省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专班组建方案》,按 照上下对口原则,成立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专班专项工作组,分别是煤炭消费压减和 单位能耗效益综合评价组、高耗能行业产能压减组、冬季供暖节能降耗组和煤炭清洁 高效利用组等 4 个专项工作组,负责对上沟通协调,摸清下达我市的任务目标情况, 研究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措施并组织落实。各专项工作组长由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担任, 副组长由科级以上干部担任。为进一步明确各专项工作组职责,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分工 1.煤炭消费压减和单位能耗效益综合评价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组 长:曹文瓒 市发展改革委二级调研员 副组长:陈宁宁 市发展改革委环资科科长 成 员:宋国山 市发展改革委科长
许 秦 市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科副科长 魏旭东 市发展改革委环资科副科长
石 磊 市发展改革委副科级干部 季占芬 市统计局工业能源科副科长
李吉德 市大数据局电子政务与系统安全科主任科员高 娟 市生态环境局副科级干部
杨绍斌 市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张焕云 国网德州供电公司发展部副主任
马东森 华能德州电厂策划部主任 主要职责:沟通协调全市煤炭消费压减任务调整情况,减轻煤炭消费控制压力。
制定全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和重点企业,明确部 门分工,压实目标责任,全力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研究煤炭消费指标统筹管理办法, 研究 35 蒸吨 / 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焦化行业产能总量压减和转型升级、钢铁等高 耗能行业产能总量压减,形成煤炭消费量压减指标的市级统筹办法,保障全市重大项 目建设。研究《单位能耗效益综合评价实施细则》,按照省里布置开展单位能耗效益 综合评价,制定落实企业评价差别化政策,整治淘汰低效企业。充分利用评价系统大 数据平台,推进能源消费监控、评价、执法的科学化、常态化。探索用能权有偿交易 措施,推进煤炭、能耗指标资源的市场化有效配置。
2.高耗能行业产能压减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组 长:赵晓静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徐 杰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处级干部
成 员:周 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材料科科长刘朝峰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化工产业科科长
董 雷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绿色发展推进科科长 主要职责:沟通协调全市焦化行业产能压减任务,制定全市焦化行业产能总量压
减和转型升级方案。分行业制定钢铁、地炼、电解铝、轮胎、化肥、氯碱等其他高耗 能行业的产能总量压减方案。
3.冬季供暖节能降耗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牵头负责。 组 长:董伯驹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副组长:毛振宁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建科科长 张春岭 市城管局公共事业服务科科长 宋维尧 华能德州热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李 军 市发展改革委副科长
郭 静 市自然资源局矿管科科员 高 娟 市生态环境局副科级干部
主要职责:制定全市工业余热和新能源供暖细化方案。加快推进现有供热体制改革, 研究确定支持工业余热和新能源供暖的政策措施,充分利用工业余热、地热能、太阳能、 生物质能等资源,全面推广绿色节能建筑,探索推行分布式清洁取暖方式,增加大容 量高效机组供热负荷。
4.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组
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组 长:程木文 市发展改革委二级调研员 副组长:李 登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长 成 员:李 军 市发展改革委副科长
董 鹏 市发展改革委副科长
董 雷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绿色发展推进科科长 高 娟 市生态环境局副科级干部
王洪革 市市场监管局特监科主任科员 主要职责:制定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方案。提高煤炭热值标准,逐步将煤
炭热值标准由 3700~4300 千卡提高到 5000 千卡左右。加大技术设备改造力度,推广示 范新型水煤浆、煤粉锅炉和高效换热等。力争 2019 年年底前基本淘汰 35 蒸吨 / 小时以 下燃煤锅炉。增加高效大容量机组发电计划,减少低效小机组运行时间,除所在地区 唯一、不可替代民生热源机组外,力争用 3 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关停单机容量 30 万千 瓦以下燃煤机组及配套锅炉。
二、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要负起主要责任,每名同志要提高政治站位, 全力投入煤炭消费压减工作。
2.加强配合。各成员单位根据分工,对牵头的重点任务要逐条细化分解,明确推 进措施、进度安排和完成时限;各配合单位要主动认领工作任务,积极靠上,全力推动, 按时完成任务。
3.落实责任。专项工作组组长为本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组工作推进和人员管理, 组内同志要按照组长安排开展工作。
4.注重长效。各专项工作组按照《德州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专班专项工作组工作 方案》工作职责,持续抓好各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本组的煤炭消费压减任务目标。
5.强化保障。专项工作组视情况适时集中办公。集中办公期间,个人办公所需电 脑自备,打印机等器材和办公耗材由专班办公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