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复鄂尔多斯大路煤化工基地升级为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并更名为“鄂尔多斯大路工业园区”,至此鄂尔多斯市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增至7家,
工业园区升级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升级扩区评价办法>》(内政办发﹝2017﹞178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文件,对已有工业园区的核准确认,升级的工业园区需具备同时工业总产值150亿元以上、上缴税金7.5亿元,土地利用状况明确、产业定位清晰、基础设施配套良好等八项条件。大路工业园区是继2019年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工业园区之后,我市第2家按照评价办法升级为自治区级工业园区的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