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化 “放管服”改革等重要决策部署,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我们对《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建议。
2.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首页“互动交流”板块,进入“意见征求”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3.传真:010-68555084
4.电子邮箱:jianglq@nea.gov.cn
5.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国家能源局煤炭司,邮政编码:100824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