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安监〔2018〕69号)、《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安市煤炭行业绿色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意见的通知》(雅府发〔2018〕13号)和《关于印发〈四川省30万吨每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方案〉的通知示》(川应急〔2020〕31号)等文件精神,天全县红星煤业有限公司和天全县公家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主动申请退出。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于2020年11月30日前,按关闭煤矿“六条标准”依法实施关闭,现就相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关闭退出煤矿
(一)天全县红星煤业有限公司红星煤矿;
(二)天全县公家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家坪煤矿。
二、关闭退出时间
2020年11月30日前。
三、关闭退出标准
(一)县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公布关闭矿井;
(二)有关颁证机关依法注销或吊销关闭矿井的相关证照;
(三)停止生产供水、供电及供火工品;
(四)拆除地面设备、砌封井筒、填平场地;
(五)做好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
(六)遣散煤矿所有从业人员。
四、相关事宜
(一)煤矿在关闭退出前,要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好拖欠职工工资、工伤赔付、职业病赔付及土地纠纷等遗留问题。
(二)煤矿关闭退出前,县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管理权限做好关闭煤矿的准备工作。
(三)煤矿业主要积极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关闭工作。
天全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