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2020年1-12月,安徽省商品煤累计销售8851.37万吨,同比减少278.12万吨,降幅3.05%;产销率为99.6%。
其中,2020年12月份,商品煤销售790.75万吨,同比增加21.33万吨,增幅2.77%;产销率为100.3%。
2020年,安徽省原煤产量累计11055.51万吨,同比增加67.09万吨,增幅0.61%。12月份全省原煤产量945.77万吨,同比增加40.08万吨,增幅1.44%。
为进一步增强安徽省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遏制和防止煤矿事故,促进安徽省煤矿安全健康发展,按照《关于安徽省煤矿停止开采区域和暂缓开采区域划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皖经信煤炭〔2016〕37号)文件要求,安徽省能源局督促省内四大矿业集团公司完成所属煤矿停止开采区和暂缓开采区重新划定工作,并将划定结果报省能源局备案。
根据划定标准省内国有重点煤矿共划定停止开采区和暂缓开采区23个,冻结煤炭资源96991.24万吨。其中停止开采区5个,冻结煤炭资源14317.3万吨,暂缓开采区18个,冻结煤炭资源82673.94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