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山东能源局发布了《山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规划》介绍了山东省“十四五”期间能源发展主要目标。一是总量目标,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54亿吨标准煤左右,煤炭消费量控制在3.5亿吨左右。二是结构目标,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60%以内,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左右。三是效率目标,完成国家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目标。四是生态目标,完成国家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五是民生目标,人均年生活用能达到500千克标准煤左右。
《规划》指出,在稳定煤炭供应保障方面,实施“退出东部、收缩中部、稳定西部、储备北部”煤炭开发战略;“十四五”期间,山东省煤炭产量将稳定在0.9亿吨左右。要加强煤炭对外合作,巩固提升山西、陕西、内蒙古、新疆等地区煤炭开发规模,鼓励企业推进煤制油、煤制气、煤炭深加工等就地转化项目,积极推动煤炭、煤制品回输;加快甘肃陇东、内蒙古鄂尔多斯等地区煤炭资源开发。到2025年,省外(国外)办矿煤炭产量达到2.5亿吨。
政策原文如下:
《山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我局牵头编制了《山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操作性,按照“开门编规划”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31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发送至:snyjfzghc@shandong.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济南市旅游路28666号 省能源局发展规划处(邮编:250014)。
来信请注明“《山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
联系人:郑 帅 张成泉
联系电话:0531-68627683、68627715
附件:山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山东省能源局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