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生态环境部公布在对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过程中发现一批突出涉气环境问题,其中位于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的临汾万鑫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因擅自频繁修改参数,篡改自动监测数据被通报。
为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强化区域协同治理,集中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部于5月派出11个专业组和28个常规组,对重点区域30个城市开展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各工作组不打招呼、不听汇报,携带专业执法技术装备直奔现场,聚焦重点园区、集群、企业和热点网格高值区,深入钢铁、焦化、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监督帮扶。
监督帮扶工作组现场检查企业1582家,发现882家企业存在1940个涉气环境问题。为切实发挥警示作用,督促问题整改,公开通报一批典型环境违法问题。
通报称,临汾市万鑫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自2020年以来,擅自频繁修改2号焦炉尾气排放口颗粒物分析仪函数公式的斜率和截距,修改后的斜率K值在0.5-0.79之间,与调试报告备案信息(K=1)不一致,致使颗粒物测量值出现显著下降,故意干预监测系统,导致监测数据失真。
据该公司对外介绍,临汾万鑫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位于襄汾县河东冶金焦化工业园,占地面积1800余亩,现有员工2600余人,年产210万吨焦炭、8万吨焦油、2.1万吨粗苯、2万吨硫铵,配套年产20万吨甲醇、6万吨合成氨等煤化工产品。14年来,这个曾获得“纳税超亿元企业”“山西省优秀民营企业”“环保治理先进企业”等荣誉称号的焦化公司
事实上,早在2018年8月31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在通报2018年至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汾渭平原工作进展情况中,临汾万鑫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就因“超标排污或未执行超低排放标准问题”被点名。通报称,督查组对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万鑫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废气自动监控系统现场检查时发现,3月1日20时至3日23时,该企业热备烟囱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在176.7mg/m³至319.1mg/m³之间,超过《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要求的150mg/m³(特别排放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