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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煤控股账上861亿现金竟是假的!河南巨无霸企业因10亿债务爆大雷,6位高管被罚230万

日期:2021-08-07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国际煤炭网

2021
08/07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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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永煤控股 永城煤电 煤炭类债券

近日,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海清算所公告,公司于7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虚增货币资金共计861亿元等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因此,证监会对永城煤电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相关6名高管处以共230万元罚款。

据媒体报道,去年11月10日,永煤控股突然因流动资金紧张无法按期足额偿付约10亿本息金额,而当时它的账面上的货币资金还高达469.68亿元。这一违约行为直接引发债市连锁冲击,全国煤炭类债券、河北、山西甚至云南等地的国企债均受波及,一级市场被迫取消发行,二级市场遭遇“打折”抛售。

去年爆雷后,就有人质疑为什么永煤控股账面货币资金有近470亿,却还不起10亿,并最终引发一系列违约连锁反应。

证监会调查结果显示,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期间,永煤控股累计发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21期(以下简称21期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3期(以下简称私募债)。在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和私募债募集说明书、定期报告等文件中,永煤控股将应收河南能化的往来款作为货币资金列报,导致其合并报表层面虚增货币资金,其中,2017年至2020年9月30日财务报表分别虚增112.74亿元、235.64亿元、241.07亿元、271.74亿元,分别占其当期披露货币资金总额的54.03%、62.56%、57.28%、57.86%,分别占其当期披露资产总额的7.94%、14.52%、14.68%、15.74%。

据计算,上述虚增货币资金累计达861.19亿元。

此外,永煤控股在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中,将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保证金等受限货币资金纳入受限资产披露范围,但披露的受限资金金额与实际不符。具体如下:

2018年1月至3月,永煤控股以2017年9月30日财务数据为基准,累计发行3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应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受限货币资金金额为10.68亿元。经查,永煤控股2017年9月30日受限货币资金实际为17.32亿元,少披露的金额占当期披露货币资金的2.84%、占其当期披露资产总额的0.44%。

2020年6月至10月,永煤控股分别以2020年3月31日、2020年6月30日财务数据为基准,累计发行6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应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受限货币资金金额为3.60亿元。经查,2020年3月31日、6月30日,永煤控股受限货币资金实际分别为102.18亿元、147.22亿元,少披露的金额占当期披露货币资金的比例分别为20.28%、28.74%,占其当期披露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7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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