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受我国经济持续恢复和国际大宗能源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我国煤炭消费超预期增长,煤炭供需偏紧。
针对能源供需偏紧的情况,国家多渠道增加能源保供资源,发挥能源储备和应急保障能力的重要作用。
晋陕蒙地区一批条件好的煤矿被列为冬季重点应急保供煤矿,在用煤高峰期将释放产能。产地市场销售火热,贸易商现采现卖现发,为保供应,多数矿停止地销,专供长协。
10月6日,山西省煤电油气运协调保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发布《关于将部分煤矿列入保供煤矿并按要求组织生产的通知》。通知提出按照“增产保供”有关要求,将2021年1-8月已完成全年产量的煤矿列入保供煤矿(与国家及山西省之前确定的保供矿重复的不计入产量),四季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正常组织生产,四季度增加产量预测2065万吨;对2021年山西拟核增产能的98座煤矿列入保供煤矿,四季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按照拟核增产能后的产能生产,同时启动核增手续办理工作,四季度增加产量预测802.5万吨。
10月6日,陕西省榆林市发布煤炭中长期保供任务2662万吨,涉及4个重点产煤县区:榆阳区、横山区、神木市、府谷县。要求纳入保供范围内的煤炭企业,要严格落实国家保供稳价政策要求,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增产保供,全力保障发电、供热用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保供任务,一经发现,将采取通报、纳入失信企业名单、不予核增产能等惩戒措施;各重点产煤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对纳入保供范围内的煤矿,加大保障正常生产建设支持力度,确保煤矿增产保供,保供煤矿包括多家民营矿。
10月7日,内蒙古要求锡林郭勒盟、乌海市、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呼伦贝尔市工信局立即通知列入国家具备核增潜力名单的72处煤矿,即日起可临时按照核增后的产能组织生产。经统计,这72座煤矿共核增产能9835万吨。但有关研究机构认为预计实际可释放产能规模约4500万吨左右。
截至10月初,鄂尔多斯全市正常生产煤矿225座,产能6.4亿吨/年,全市日均产量超210万吨,达到今年以来高峰。
此前,山西省已经安排保供十四省区市四季度煤炭中长期合同对接。内蒙古自治区将18个省(区市)5300万吨煤源任务已全部分解到29户重点煤炭生产企业。陕西省编制了国家下达给陕西省保障湖南、湖北等14省份3900万吨煤炭的任务分解表,协调落实省内火电企业四季度保障发电供热用煤926万吨需求。
目前,煤炭整体库存较低,叠加北方供暖冬储需求增多,煤炭生产和运输较为繁忙。国庆节过后,市场刚需仍存,卖方市场格局依然存在,煤炭供应形势未得到全面缓解,优质煤依然紧缺。今冬,受经济稳定增长、取暖用电快速增加等因素影响,预计全国最高用电负荷将逐步攀升,很有可能超过今年夏季和去年冬季峰值,煤炭需求会超过去年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