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监管人员对《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掌握程度,提高依法监管的准确性,9月下旬和10月上旬,省煤矿安监局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部署要求,送服务到基层,组织2期新修订的《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项培训,杨良副局长亲自解读,全省煤矿监管人员近百人参加培训。
培训中,杨良副局长对新修订的《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主要特点、注意问题以及《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15个方面81条情形逐条逐项进行了解读,并根据本省煤矿安全生产实际结合事故案例与现场监管人员座谈交流,与大家系统全面讲解重大事故隐患认定情形和防范措施,促进判定标准有效执行。
通过培训交流,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监管人员对煤矿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认识,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有据可循,监管工作的方向性和目的性更加明确,全面助推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三年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