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煤炭网 » 煤炭财经 » 煤炭证券 » 正文

关于调整焦煤、焦炭期货各月份合约交易限额的通知

日期:2021-10-28    来源:大连商品交易所

国际煤炭网

2021
10/28
14:29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焦煤期货 焦炭期货 交易限额

关于调整焦煤、焦炭期货各月份合约交易限额的通知

大商所发〔2021〕465号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主体:

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0月28日交易时(即10月27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焦煤和焦炭期货各月份合约上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50手。该单日开仓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焦煤和焦炭品种单个期货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

套期保值交易开仓数量不受限制。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交易所将根据市场情况对交易限额进行调整。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1年10月27日

返回 国际煤炭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