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确认山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等四座煤矿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二级达标煤矿的通知
晋应急发〔2021〕283 号
晋中、长治、晋城、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国家煤矿安监局《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有关规定,经考核并公示,确认山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山西临县华烨煤业有限公司、山西高平科兴游仙山煤业有限公司、阳泉煤业集团长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二级达标煤矿。有效期为自确认之日起3年。
一、山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等4座煤矿要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二级达标基础上,持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技术和现场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自检,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保障安全生产。
二、晋中、长治、晋城、吕梁市应急管理局要加强对达标煤矿的动态监管,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实现持续达标、动态达标。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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