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新疆矿山安全技术中心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变更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新疆发展改革委提出。
联系人:宋佳
联系电话:0991-2813603
邮 箱:nyjgc@xjdrc.gov.cn
传 真:0991-2823713
附件:变更基本情况表
新疆发展改革委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
关于新疆矿山安全技术中心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变更申请情况的公示(能源监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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