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煤市、县(区)应急管理局,宁东管委会应急管理局,各煤矿企业,各矿山救护队:
现将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印发的《矿山(隧道)事故救援联络信号(试行)》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一、抓好宣贯培训。各煤矿企业要联合本企业专兼职救护队和协议救护队将《矿山(隧道)事故救援联络信号(试行)》列入安全宣传培训范围,采取日常培训、班前会等方式常学细学深学,不断提升矿山事故救援联络信号使用的普及度、熟练度。
二、抓好日常演练。各煤矿企业要将救援联络信号使用作为开展各类矿山事故救援演练的重要内容,实现下井人员现场培训全覆盖、熟练运用全覆盖,切实提升下井人员自救互救和现场应急能力。
三、抓好监管检查。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将学习宣传和职工掌握使用情况列入日常安全监管检查,对于宣传贯彻落实不主动、职工掌握不到位的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整改落实。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1 年 12 月 8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办1955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山(隧道)事故救援联络信号(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