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煤炭网 » 煤炭政策 » 煤炭政策快报 » 正文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关于2022年 江苏省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2-01-17    来源: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国际煤炭网

2022
01/17
17:02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煤矿安全生产 江苏煤矿 煤矿生产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关于2022年

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情况的通报

矿安苏传〔2022〕2号

徐州市应急管理局,各煤矿企业:

为谋划做好2022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深化提升,2021年12月22日至24日,在煤矿企业自查基础上,江苏局组织对全省5处煤矿2022年的开拓布局、生产计划、采掘接续、灾害治理、储量管理以及各生产系统状况进行了全面审查,现将审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全省煤矿能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承担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灾害防治、夯实安全基础,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系统安全保障能力,审查中未发现重大隐患。但煤矿系统风险和管理问题仍然存在。本次审查共发现共性问题14条,共性意见建议9条;个性问题50条,个性意见建议58条。

一些共性问题:各煤矿配备的智能限员系统数量不足,不能覆盖所有冲击危险采掘工作面;罐笼提升立井井口操车系统有部分设施不符合《煤矿防灭火细则》规定;物探工程结论及建议不明确,存在论述与结论前后不一致现象;电子封条建设进度滞后等。

一些重点问题:有的煤矿长远接续偏紧;防冲技术人员数量不足;矿井井下风门、调节墙等通风设施多,内部漏风量大;副井配电点为双回路供电,但受电母排为1个,无联络开关,未达到双电源供电的可靠性要求;防治水专业人员不能满足当前工作需要;2022年安全费用计划个别项目编制不科学等。

二、工作要求

(一)坚决整改审查发现的问题。各煤矿企业要聚焦审查发现问题,逐条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举一反三整改到位。要严控冲击地压采掘工作面推进速度,落实冲击地压“三限三强”(限采深、限强度、限定员,强支护、强监测、强卸压)综合防治措施。要全面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推进源头防治瓦斯、水害、火灾、煤尘等重大灾害。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彻底整改有关问题,科学下达年度生产计划、指标,合理安排生产布局和采掘接续,保障2022年煤矿安全生产。

(二)全面推进专项整治深化提升。各煤矿企业要继续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只要地质条件允许,2022年接续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智能化开采工艺;要充分借鉴我省2处国家级智能化示范矿井建设经验,大力推动辅助系统智能化建设,进一步创建智能化矿井;2022年6月底前,要完成煤矿冲击地压危险作业区域“二道门”装置建设,实现煤矿生产期间冲击地压危险作业区域超9人自动报警、断电。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将专项整治重点工作纳入对辖区煤矿的调度检查内容,对于工作进展缓慢的要进行约谈、通报,确保实现专项整治目标。

(三)着力抓好一季度煤矿安全生产。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红线意识、践行底线思维,聚焦春节、冬奥会及冬残奥会、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采取特殊性安全防范措施。各煤矿企业要制定完善并严格兑现灾害防治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从容、有序组织生产,杜绝赶产、超产、突击生产和冒险作业;要加强设备检修、系统改造等作业的安全管理,强化关键部位和要害场所的防寒防冻防火工作;要落实上级企业包矿盯守、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盯紧灾害治理工程、动火、爆破、大件提升运输、皮带运输及各类保护、吊装、探放水、敲帮问顶等关键环节。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检查执法,对难以保证安全的矿井、采区、头面一律责令停产,严防死守,确保安全。

请各煤矿企业将审查问题整改和意见建议落实情况于2022年2月15日前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

联系人、电话、电子信箱:裴云龙,025-83332430,pyl_aj@js.gov.cn。

附件

2022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审查问题及意见建议清单

一、共性问题及意见建议

(一)问题(14条)

1.各煤矿配备的智能限员系统数量不足,不能覆盖所有冲击危险采掘工作面。

2.各煤矿缺少窒息事故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

3.各煤矿新购入的风筒布没有抽样进行阻燃抗静电性能检测。

4.各煤矿没有每半年采用浓度为3%甲烷试样进行一次甲烷电闭锁试验。

5.惰性气体输送管路系统不独立。

6.各煤矿罐笼提升立井井口操车系统有部分设施不符合《煤矿防灭火细则》规定。

7.张双楼、姚桥、徐庄、孔庄煤矿探放水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不能满足每班探放水期间至少有2名工人持有探放水特种作业证的要求。

8.姚桥、徐庄、孔庄煤矿探放水期间原始记录(包括外委工程原始记录)收集不齐全。

9.各煤矿物探工程结论及建议不明确,存在论述与结论前后不一致现象。

10.姚桥、徐庄、孔庄煤矿的矿井通风系统图中回风风流、风筒等图例与GB/T 38110-2019《煤矿采矿技术文件用图形符号》不一致,且采用黑白打印时回风风流与进风风流图例相同,不能区分。

11.各集团公司和煤矿均没有制定2022年度安全培训资金使用计划。

12.各煤矿存在职工井下作业时间超过国家规定的现象。

13.大屯煤电公司所属4处煤矿培训中心(原四级培训中心)的软硬件不能满足全员、全工种、全岗位实操考核的要求。

14.大屯煤电公司4家煤矿电子封条建设进度滞后。

(二)意见建议(9条)

1.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进一步强化公司技术管理工作,公司所属矿井采区设计、开采顺序及工作面设计要征求防冲管理部、防冲研究院意见,切实从设计源头严格把关,避免人为增加冲击地压风险,杜绝开采顺序不合理、工作面长度不规则等现象。

2.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姚桥、孔庄、徐庄、龙东供电电源来自同一个变电所,建议增加一路来自不同区域变电所电源线路作为保安电源,或购置发电机作为矿区保安电源,以满足应急需要。

3.井下探放水建议首先考虑采用长距离、大规模方式,推荐使用定向钻机。

4.各煤矿要建立完善灾害性天气预警应急相应机制,接到暴雨等极端天气预报预警,要采取停产撤人等防控措施。

5.各煤矿地面防洪强排均采用单一电动水泵,2022年汛期前要完成地面防洪强排系统柴油等补充电源配套及井口防洪水倒灌设施的升级工作。

6.姚桥、徐庄、孔庄煤矿要加强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维护、使用,消除因传感器标校产生的报警数据上传现象。

7.建议各煤矿认真对照《煤矿防灭火细则》进行对标整改。

8.建议姚桥、孔庄煤矿开展冲击地压防治示范矿井建设。

9.各煤矿要严格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全面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 

二、张双楼煤矿

(一)问题(9条)

1.94102工作面回采冲击危险性评价按开采保护层进行,但该面上方7煤工作面开采时间已超3年,解放层的保护失效。 

2.矿井长远接续偏紧,接续采区-500西五上山采区剩余井巷工程量大,采区泵房水仓工程计划2022年12月31日完工,该采区首采面92810材料道11月上旬就安排施工。

3.通风能力核定报告中部分掘进工作面风量计算错误,没有分系统进行需风量计算。

4.胶带安全检测报告档案管理中部分报告与胶带批次不对应。

5.皮带机烟雾,温度传感器升井试验记录填写不规范。

6.主运系统图缺少各采掘工作面胶带运输系统,且未及时更新。

7.矿井防治水专业人员不能满足当前工作需要,未配齐专业防治水副总工程师、专职技术员和探放水特种作业人员。

8.安全费用计划执行不规范,2021年计划投入900余万元改造井下降温系统,实际没有进行改造,没有及时调整计划。

9.矿井正常涌水量超过600m³/h,未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正确划分矿井水文地质类型。

(二)意见建议(14条)

1.矿井要对水平及采区的名称重新进行规范。

2.94602采煤工作面直接顶有44.2米厚的细砂岩,要加强对厚层坚硬顶板的预处理,保证工作面安全回采。

3.建议引进适应矿井条件的超前支护设备,强化防冲“强支护”措施落实。

4.建议引进先进的岩巷掘进装备,提高岩巷掘进机械化和单进水平,缓解长远接续紧张局面。

5.矿井巷道修护量大,尤其是按照《煤矿防灭火细则》要求,仅需喷浆巷道就达3000m,建议成立专门修护队伍。

6.全年巷道贯通达12次,通风安全风险较大,建议提前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7.94102工作面回采期间要重点关注上覆74102采空区密闭墙压差、气体变化情况(尤其是在老塘相连通后),94102工作面回采期间建议压注氮气为主,同时惰化采后采空区及74102采空区。

8.2022年矿井东翼没有采掘活动,如对东风井主要通风机进行调整角度或调频,调整后要及时进行风机性能测定。

9.统筹做好-500西三增补风道贯通和9600工作面生产前西三采区通风系统优化调整工作,保证采区分区通风。

10.东风井和西风井负荷不均衡,2022年下半年西风井负荷区域风量紧张,存在局部风速超限风险。

11.柴油单轨吊使用前,要根据《煤矿防灭火细则》做好井下柴油的使用、存放的安全管理和措施准备。

12.-1000西三下山采区行人系统目前使用单向架空乘人装置,且只安装到94602工作面位置,94602工作面计划2022年2月11日开始回采,该架空乘人装置运行效率低,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建议加快改造进度,完善-1000西三下山采区行人系统。

13.9600、9601、9800采煤工作面开采期间,要对底砾含水层富水性进行钻探探查,且要施工底含长观孔加强动态观测。

14.西五采区构造较为复杂,要对该区域开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作;要采用物探、钻探两种方法,查清-830大巷(西)、西五运输上山等掘进工作面区域的断层、陷落柱等构造的水文地质情况。

三、姚桥煤矿

(一)问题(15条)

1.7010采煤工作面切眼位置不合理,切眼与断层间煤柱为16~20米(断层落差26米),回采可能引起煤柱滑移、煤柱冲击。

2.防冲技术人员数量不足,防冲科只有一名技术员,无防冲监测数据分析人员。

3.《瓦斯等级鉴定报告》中通风系统示意图及测点布置图不清晰,没有标明进回风方向。

4.矿井通风月报中没有填报其他用风地点的需要风量。

5.中央采区回风下山因失修,断面小、阻力大,占东一风井风网总阻力的三分之一。

6.矿井井下风门177组、调节墙56道,通风设施多,内部漏风量大。

7.新副井主排水管路使用接近20年,部分管路变形,接头及外皮有锈蚀损坏情况,需更换。

8.罐笼提升立井井口操车系统基础下部的负层空间未与井筒隔离,液压传动介质未使用难燃液,且负层空间的液压管路与电缆未分开布置。

9.未对主副井提升中心变化进行检测验证,未对井筒装备的最小安全距离、安全出口的通畅情况做检查检测并记录。

10.主井安全技术性能检验报告未对1#、2#主提的实际载荷进行测量,检验报告中取值为最大允许载荷。未提供对定重装载装置的测试及调整、检验记录。

11.副井提升能力验算过程中出矸率的数据选取不合理,未结合近两年及2022年开拓巷道出矸情况进行分析,对副井提升能力重新验算。

12.在用的五部架空乘人装置,驱动轮和尾轮与钢丝绳最粗钢丝直径比小于900,不符合AQ1038-2007第5.2.11规定,且中检集团公信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安全检验报告也未验算该参数。

13.架空乘人装置机头及上下站点处视频监测未实现全覆盖。

14.东六上山轨道和东六下山轨道垂深超过50m,无机械运送人员装置。

15.未明确沛龙公路煤柱留设问题。

(二)意见建议(11条)

1.7510采煤工作面将跨-400轨道大巷与-400皮带大巷回采,与轨道大巷间最小法线距离仅4米,要研究、制定加强大巷支护、防止向采空区漏风的针对性措施,防止采空区煤炭自然发火,并满足-400大巷通风、行人等安全需要。

2.7723采煤工作面过褶曲轴部期间,要强化工作面支护质量和矿山压力监测等相关工作。

3.2022年姚桥矿7510溜子道甩道串联8521工作面,一次串联通风,建议尽快实现独立通风。

4.建议专题分析东一风井地面火灾对矿井安全风险影响,制定专项预案与措施。

5.矿井自然发火“三带”测定时间长,已超过20年,建议重新测定,确保防灭火措施有针对性。

6.加快-650变电所高压柜改造进度;新井供电系统要安装防越级跳闸系统。

7.按照2022年生产接续计划,东六采区排定原煤产量195万吨,需通过分煤装置分流至两个主井提升,建议合理使用分煤装置分配原煤运输,确保两个主井在允许的提升能力内安全可靠运行。

8.对两个主井的压磁称重装置进行校核,及时校正,防止主提超载引发事故。

9.东六轨道上下山安装架空乘人装置前,加强巷道行人安全,确保行车不行人。

10.隐蔽致灾普查报告中,要对西十采区地质条件进行专项分析并制定防治措施。完善西十轨道下山掘进期间对异常区和变薄区的探查工作,编制探查方案,针对探查结果进行分析研究,为生产设计提供地质依据。

11.完善7723长距离定向钻疏放7721老空水安全技术措施,考虑水压和势能的共同影响,按规定下好套管,做好耐压试验,采取防喷措施。

四、徐庄煤矿

(一)问题(12条)

1.作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示范矿井,未按照《煤矿冲击地压防治示范矿井建设基本要求》配备地音监测系统。

2.矿井通风科仅设置1名分管副科长,不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江苏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

3.矿井南风井风量为8149m³/min,负压为2646Pa,不符合AQ1028-2006《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5.1.9要求。

4.Ⅱ6采区下部车场与Ⅱ6采区回风上山属于“未构成全风压通风的巷道内同时开掘其它巷道”。不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江苏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

5.矿井井下风门100组,风门较多,内部漏风量大。

6.副井配电点为双回路供电,但受电母排为1个,无联络开关,未达到双电源供电的可靠性要求。

7.井下缠绕提升机未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钢丝绳由下层转到上层的临界段经常检查,每季度没有将钢丝绳移动1/4圈位置。

8.Ⅱ1通风上山架空乘人装置、Ⅱ3探煤下山架空乘人装置,驱动轮和尾轮与钢丝绳最粗钢丝直径比小于900,不符合AQ1038-2007第5.2.11规定;且中检集团公信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安全检验报告也未验算该参数。

9.Ⅱ3下皮带机为三驱动皮带机,其中卸载滚筒作为驱动滚筒使用,未按照《煤矿防灭火细则》要求在滚筒上方安装一组烟雾传感器。

10.由于受Ⅱ3采区采动影响,Ⅱ3上架空乘人装置以及Ⅱ3轨道巷变形,底鼓,部分地段安全间隙不符合规程规定。

11.地质防治水专业缺少1名地质防治水专业副科长。

12.矿井2021年计划“防冲击地压支出”801万元,1—11月实际支出450.85万元,计划未完成。

(二)意见建议(14条)

1.有冲击地压危险的采煤工作面上巷、下巷两道超前均要采用垛式液压支架支护。

2.7432工作面材料道掘进期间冲击危险指数0.5,7432工作面切眼掘进期间冲击危险指数0.48,评价为弱冲击危险性,这两处巷道掘进应按中等冲击危险管理。

3.《徐庄煤矿Ⅱ6采区冲击危险性评价》报告中工作面布置图显示7360工作面与7362工作面切眼外错布置,开采设计时要将两工作面切眼平齐布置,降低冲击危险。

4.准备煤量的可采期为130.5个月,是规定可采期的9倍多,建议放缓准备巷道的施工,减少后期巷道修护量。

5.矿井7煤氧化带超过80m,建议进一步优化注惰管路释放口布置,确保防灭火措施针对性,有效控制氧化带自然发火。

6.加强井下锂电池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定防火防爆专项安全防范措施。

7.管路安装使用时间较长,部分管路老化锈蚀(2021年已更换一路),建议煤矿继续更换。同时积极进行减少矿井水直排地面、井下处理循环复用从而延长排水管使用时间减少电能消耗的探索和研究。

8.副井主电机使用期近20年,建议全面检测其性能及老化情况,适时更新。

9.Ⅱ3下皮带倾角28度,697m长,大倾角皮带运输,建议加强皮带机各种保护的维护,加强安全设施的检查,防止皮带运输事故和外因火灾事故发生。

10.Ⅱ3下采区在采掘前采用物探、钻探等方法查清采掘工作面及其周围的水文地质情况。

11.Ⅱ6采区目前正在准备,掘进期间要物探先行,发现异常钻探验证。

12.7431采煤工作面将揭露1个封闭不良钻孔,回采期间要加强井下观测,有突水预兆及时采取防治水措施。

13.副井防水闸门升级改造工程要在2022年雨季前完成。

14.要尽快明确Ⅱ3下采区西翼是否施工放水巷,为该区域工作面排水能力设计提供依据。

五、孔庄煤矿

(一)问题(13条)

1.7377材料道掘进工作面缩面段与F6-6断层煤柱(30~90米)未进行防冲设计。

2.7377溜子道掘进工作面附近有火成岩侵入,未探明火成岩情况。

3.《孔庄煤矿Ⅳ3采区冲击危险性评价》和《孔庄煤矿Ⅳ3采区防冲专项设计》中明确该采区采用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首采7451工作面,但矿井实际将采区中部的7455工作面作为首采面。

4.矿井采用多台主要通风机通风,没有分别作单台主要通风机各自反风的演习,不符合《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要求。

5.矿井井下风门114组、调节墙21道,通风设施多,内部漏风量大。

6.地面压风机房内空压机老化,需更换。

7.从-1050中央变电所馈出的电源线路上,串接的变电所数量超过3个。

8.III4车场变电所242-140号馈电开关上,分接了III5变电所供电电源。

9.混合井主井检验报告静张力计算错误,提升机使用的为重尾绳,而计算按轻尾绳公式验算,最大静张力减少750Kg,验算出的钢丝绳安全系数偏高。

10.混合井主井按实际载荷提升验算张力差较许用值小59Kg,富余量偏小,如按最大静载荷计算张力差超过许用值445Kg。

11.Ⅲ5架空乘人装置驱动轮和尾轮与钢丝绳直径比小于60,检测检验报告中将此项判定为不合格,未见整改情况台账资料。要求孔庄矿建立健全检测检验、评价等第三方机构出具报告的审签制度,并严格落实。

12.Ⅲ4上采区架空乘人装置、Ⅳ1架空乘人装置、Ⅰ6架空乘人装置、Ⅲ5架空乘人装置,驱动轮和尾轮与钢丝绳最粗钢丝直径比小于900,不符合AQ1038-2007第5.2.11规定;且中检集团公信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安全检验报告也未验算该参数。

13.2022年安全费用计划个别项目编制不科学,如2022年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3个项目,总共计划2.65万元,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二)意见建议(14条)

1.7377材料道外段(未缩面前)与F6-6断层煤柱防冲设计采用钻孔卸压,建议增加深孔爆破卸压措施,进一步释放断层积聚的能量。

2.结合矿井地质条件、煤层赋存状况等客观因素,优化工作面及设备选型设计,选择更加适合矿井的工作面参数及配套设备。

3.Ⅳ3采区煤层瓦斯含量较高,瓦斯压力较大,建议进一步完善瓦斯临时抽采系统,防范化解瓦斯风险。

4.明年Ⅲ5采区8煤开始准备,与7煤开采联合布置,采区回风巷改为专用回风巷,建议提前排查回风巷内电气设备、运输、巷道失修及压力情况,提前做好准备,保证满足专用回风巷的要求。

5.Ⅳ3采区为新采区,开始掘进准备巷道,揭煤及过断层前,编制专项瓦斯防治措施加强瓦斯防治工作。

6.7436工作面回采速度较慢,过断层期间采空区留有大量遗煤,加强采空区防灭火措施的落实,防止遗煤氧化自燃。

7.加快井下-1015中央变电所馈出的电源线路串接变电所改造步伐。

8.加快-1015变电所一路防越级跳闸系统安装。

9.减少混合井主井提升量,并对箕斗提升量进行称重,采取有效装置,确保主井提升不超载。

10.加强对混合井井架位移量检测,对井筒装备与提升容器安全间距,井筒设施松动、锈蚀、变形等情况加强检测并记录,严控提升风险。

11.强化长距离运输皮带机接头检查,加强排查检修、巡查岗位单岗作业人员身体状况,同时对皮带机使用的胶带型号尽可能统一,便于管理和物资储备。

12.严格落实定员、限员制度规定,防止下井人员超核定人数问题发生,消除因考核下井作业人员工时导致人员主观滞留井下问题。

13.收集太原组四灰资料,研究四灰富水性及补给规律,防范局部赋水性强带来的水害风险。

14.采用钻探方法,对7377工作面下部火成岩进行探测。

六、龙东煤矿

(一)问题(1条)

1.副井提升系统图中标注尺寸与实际绘图比例不一致,比如尾绳环距离锅底标注5米,图纸上测量为1.8米;提升速度图中,显示等速运行为8.5m/s,而绞车运行最大速度为8.02m/s。

(二)意见建议(5条)

1.7214工作面不规则、断层较多,加强工作面生产期间防冲管理,强化对微震监测、采动应力在线监测系统的数据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回采安全。

2.加强矿井关闭前的巷道和盲巷管理,制定防止窒息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防范窒息事故发生。

3.矿井主运皮带6970m,且多为位于进风巷,均为机轨合一巷,火灾等灾害风险高,应急处置难度大,建议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演练,加强巡检人员培训,增加设置消防闸阀、软管,确保外因火灾等突发状况能处置迅速、有效。

4.7214采煤工作面回采期间,要采用物探方法探查7212采空区积水情况,编制防治水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封闭不良钻孔专项措施,严格按照措施进行回采。

5.提前收集地质资料,开展矿井闭坑相关工作,制定矿井关闭后井下水位观测方案。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

2022年1月14日


返回 国际煤炭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