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拥有煤矿81座,产能6.1亿吨,煤炭产业用工14.1万人,井下劳务派遣用工分布于41座煤矿,人数多、范围广。国家矿山安监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劳动用工 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的指导意见》印发后,国家能源集团主动担当作为,于2021年全部取消井下劳务派遣用工,实现了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一是突出平稳有序,高标准组织实施。通过“择优选、智能减、激励回”等“三个一批”方式解决井下劳务派遣用工。在择优招录选一批上,注重向高学历、年轻化、高技能倾斜,选拔45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3080人,优化井下队伍结构,为煤矿高质量发展积蓄人才。在智能化建设减一批上,树立“少人则安,无人则安”理念,优化生产组织模式,推广远程控制、无人值守,精减通风、供电、排水等固定岗位,减少井下人员2184人。在政策引导回流一批上,优化薪酬政策,要求井下一线、生产辅助、服务岗位收入比例达到3:2:1,吸引地面人员向井下回流521人,激励员工到生产一线干事创业。
二是突出以人为本,高质量助力发展。新招录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纳入集团统一职位职级体系管理,职业发展通道更加畅通,收入水平持续提升,保持在企业领先位置,员工幸福感获得感极大增强。集团12座煤矿因取消井下劳务派遣用工重新进行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申报验收,生产煤矿将全部达标定级,其中一级矿井近50%,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更加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