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价格成本监管,促进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30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煤炭市场价格监测方案〉和〈煤炭生产成本调查方案〉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2〕149号)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建立自治区煤炭生产成本调查制度,制定了《自治区煤炭生产成本调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调查样本的确定原则、调查内容、时间、频次及相关要求,为全区开展煤炭生产成本调查提供了遵循和指导。煤炭生产成本的调查为合理确定价格区间提供基本依据,为开展煤炭价格调控、评估完善煤炭价格合理区间提供支撑,为不断健全完善价格调控机制发挥重要的成本监管职能作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2年4月13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自治区煤炭生产成本调查方案》的通知(新发改成本【2022】1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