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政工矿利用函〔2022〕19号
涞源县人民政府:
你县2022年度第1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区整体审批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区整体实施方案。该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区包含1个复垦项目,已经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共核定挂钩农用地指标21.1710公顷(耕地20.2762公顷、其他农用地0.8948公顷),剩余挂钩指标1.5987公顷(全部为耕地)。该批次使用建新挂钩农用地指标1.0067公顷(全部为耕地)。
二、同意建新区用地1.0067公顷,其中:农用地1.0067公顷(全部为耕地),按照呈报的规划用途和批准的用地面积使用。
三、同意征收集体土地1.0067公顷。你县要严格按照征收土地方案组织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的生产生活。
四、具体建设项目由你县根据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用地定额依法提供用地,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经营性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
五、你县要将项目区实施情况通过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在线备案与监管系统,及时报部备案并上图入库。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