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贞丰县能源局关于责令岔河联营煤矿停产整顿及处罚的公告
2022年10月5日,贞丰县能源局陪同贞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向生超同志对贵州黔越矿业有限公司贞丰县挽澜乡岔河联营煤矿进行暗访检查,并经依法立案调查,发现岔河联营煤矿存在1条重大事故隐患,仍然进行生产。贞丰县能源局对岔河联营煤矿作出责令停产整顿一个月(2022年10月5日至2022年11月4日),处人民币贰佰万元(¥2,000,000.00)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现予公告。
贞丰县能源局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