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煤炭现货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
全县各煤炭经营主体:
为维护煤炭现货市场价格秩序,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保障煤炭稳定供应,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煤炭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依法诚信经营,建立健全经营台账,认真核算经营成本,根据实际流通成本提供质价相符的产品,保障煤炭价格稳定在合理区间。
二、各煤炭经营主体要做到明码标价,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牟取暴利,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共同维护煤炭市场价格秩序。
三、各煤炭经营者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做好保供稳价工作,促进行业协调发展。
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煤炭现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哄抬价格、推动煤炭价格过高过快上涨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12315消费者维权举报热线畅通,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临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