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清洁生产是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手段,是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有效途径。
2022年,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加大清洁生产推进力度,年初发布181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单位名单,提出加快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尽早组织实施清洁生产方案等要求。全年共推动完成2批69家单位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顺利完成年初计划的60家目标任务。其中,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单位33家,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单位36家,涉及医药制造、集成电路制造、热力生产、报刊印刷、物业管理、高等教育等行业。69家单位共产生清洁生产方案1775项,其中无低费方案1400项,中高费方案375项,全部实施后,年可实现节能6.2万吨标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2.3万吨,节水743万吨,减少污染物排放4.6万吨。
按照《北京市清洁生产管理办法》规定,“通过审核评估的实施单位,享受审核费用补助。实施单位为非公共机构的,对实际发生金额10万元以下的审核费用给予全额补助,实际发生金额超过10万元以上的部分:对自愿性审核给予50%补助,审核费用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对强制性审核给予30%补助,审核费用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3万元。实施单位为公共机构的,根据实际发生的审核费用给予全额补助,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市发展改革委将对通过审核评估的单位给予清洁生产审核补助费用支持,鼓励引导更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发挥清洁生产对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