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西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密集对一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出现重大事故隐患、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煤矿矿长进行严肃处理。据了解,2022年该省共有22名矿长被责令调离矿长岗位。
2019年,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山西省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对全省煤矿矿长的安全生产职责、考核分值设置、考核记分情形、记分结果处理、考核记分管理和实施等作出详细规定。随后,省安委办对记分情形作了补充规定。
2022年,山西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矿山安全监察机构严格检查、严格执法、严格考核、严格记分,共对338名煤矿矿长进行了考核记分。特别是对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的主要负责人七项职责落实不到位、上级工作部署不落实、借保供之名不管不顾冒险蛮干引发事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谎报或瞒报的,坚决按照《山西省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及其补充规定,一次最少记12分。
据统计,山西省2022年共有22名矿长被责令调离矿长岗位,3年内不得担任煤矿矿长。待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如因事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煤矿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