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蒲江县民宗局关于印发《全县民宗系统安全生产“强安2023”监管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全县民宗系统大运会期间安全生产监管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
现将我局制定的《全县民宗系统安全生产“强安2023”监管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全县民宗系统大运会期间安全生产监管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1.全县民宗系统安全生产“强安2023”监管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全县民宗系统大运会期间安全生产监管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蒲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3月30日
附件1
全县民宗系统安全生产“强安2023”监管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内蒙古露天煤矿坍塌等重特大事故教训,贯彻落实市、县统一部署,全力保持全县民宗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决定在全县民宗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强安2023”监管检查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县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行政,精准监管,坚守安全底线,扎实抓好工作落实,全力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县开展全面的安全监管检查,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弱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行“一案双查”或“一案多查”(既查违法违规行为又查人员责任不落实),严格落实停业整顿、上限处罚、联合惩戒、行刑衔接、举报奖励等有效措施,确保场所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持续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坚决防范事故发生,为成都大运会等重要时点和重要活动以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检查对象
各场所要精准分析安全风险,抓住主要矛盾、突出重点问题,建立重点隐患清单。县民宗局将近三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安全基础薄弱、安全风险高、安全意识和管理条件差、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场所纳入重点检查名录库,进行全覆盖监管检查,其余场所纳入一般检查名录库,实施“双随机”抽查。
四、工作重点
县民宗局将针对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顺查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根据发现的问题隐患,对照法律法规、场所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内部规章制度,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全链条倒查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线员工等各层级相关人员履行法定安全生产职责情况,查纠场所安全生产管理根源性、深层次问题。
(一)抓住“关键少数”。以场所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职责为主要内容(即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否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是否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等),切实纠正主要负责人不懂、不会、不想依法履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悬空等突出问题,督促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落实“双控机制”。聚焦安全风险管控,对场所是否全面辨识管控风险、制定并落实风险分级管控措施进行严格检查,着力解决风险辨识不清不明,管控措施不严不到位问题。紧盯事故隐患,对安全生产条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安全设施设备运行、巡检、维修、保养,以及自动化控制、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急器材和设施、安全警示等进行检查,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依法依规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三)关注重点环节。关注重要时节点、重点风险隐患点位和要害岗位,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资料、场所内消防和场所外森林消防、房屋建筑施工、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场所人流管控、食品卫生、有限空间作业、燃气及电瓶车、意识形态安全、值班应急等情况,严格落实防拥挤、防踩踏、防坠落、防垮塌、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火灾、防盗窃、防食物中毒、防煤气中毒、防冬季传染性疾病、防灾害天气、防地质灾害和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管理措施,坚决打击违章搭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四违”行为。
(四)突出清单管理。聚焦“关键少数”“双控机制”、重点环节以及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主要安全风险,针对性制定《重点检查事项清单》,并印发至各宗教活动场所对照自查自纠。各场所结合自身个性特点,全方位辨识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对标对表制定责任清单并严格落实。
五、实施步骤
采取“场所主动排查治理+专项监管检查”方式,分阶段突出重点进行。
(一)第一阶段重点:全面部署及场所自查自改(即日起至2023年3月底)
制定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重点检查场所名录库和一般检查场所名录库,并将制定的《重点检查事项清单》迅速印发至相关场所,督促场所全面认真对标对表自查自改。场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等各层级相关人员要参照《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履职合法性检查表》(附件1),对履行法定安全生产职责和场所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自查。各场所要在2023年3月31日前将自查发现重大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计划书面报送县民宗部门备案。
(二)第二阶段重点:集中监管检查(2023年4月至11月)
县民宗局将专项行动与日常检查有机结合,将《重点检查事项清单》《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履职合法性检查表》中的有关检查内容纳入必查项进行对照检查。在专项行动期间,县民宗局每月监管检查场所数不少于3家或全覆盖。县民宗局将以“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模式,开展监管检查。
(三)第三阶段重点:巩固提高(2023年12月)
各场所要全面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经验,紧盯本场所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认真开展回头看,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效能。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落实工作责任。开展专项行动是推动宗教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和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场所落实主体责任、防范事故的有力抓手。各场所要坚决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把专项行动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创新方式,提升监管效果。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大力推广“五个一”检查方式,即开展一次场所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履职能力测试、开展一次对场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面对面谈话、开展一次部分从业人员对本场所安全生产工作的书面评价、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教育、召开一次本地区、本行业所有场所反馈会。多方式、多渠道、多层面了解场所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帮助场所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指导场所做好整改,举一反三,全力提升场所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能力。
(三)加强协作,强化监管效能。县民宗局要全面严格监管,要加强监管执法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大数据监管机制,合理分工负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凝聚工作合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成都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健全完善有奖举报公告牌和有奖举报“吹哨人”等制度,加强与县级部门工作协调,严厉查处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强化联合惩戒,认真执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及时向社会公示。要与新闻媒体深度合作,大力宣传报道,为专项行动营造强大声势。通过专题活动,宣传专项行动进展,曝光非法违法行为、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案例,突出监管效果,形成监管威慑,达到“查处一家、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工作目的。
(四)加强调度,严肃考核问责。县民宗局将加强对场所监督指导,利用会议、通报、表扬、约谈等形式推进专项行动。专项行动结束后,将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场所进行通报约谈。
附件:1-1.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履职合法性检查表
1-2.全县民宗系统监管检查重点检查事项清单
1-3.全县民宗系统重点检查场所名录库
1-4.全县民宗系统一般检查场所名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