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蒙古国总检察院“关于派遣联合工作组”决议,反贪局、情报总局、警察总局成立联合工作组,调查48件关于煤炭开采、出口、运输、购买活动的举报线索和刑事案件,有12名检察官对案件进行监督。
就此,蒙古国总检察院进行了情况通报。具体情况为:“目前,工作组对47件案件开展调查,在调查过程中确定犯罪行为的24起案件进行刑事立案,正对23起案件进行调查。
首都检察院已查明涉嫌58人的7起案件的犯罪事实,移交法院。
共指控127人,其中有68名公职人员,13名有政治影响力人员(国家大呼拉尔委员7人,前总统办公厅主任1人,前政府成员、部长1人,前国务秘书1人,省公民代表会议主席1人,省长1人,前省长1人),私营企业管理层35人,个体煤炭运输者8人,中国公民3人。
对涉嫌刑事案件的107人采取相应的措施。另外,办案工作组还对相关场所进行搜查。截至目前,已确定相关官员受贿财产138亿图格里克,另外还对搜查发现的6.3亿图格里克和23万美元的来源正在开展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