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脱硫装置设备防腐及玻璃钢管线粘接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403392,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煤制油分公司气化二厂氨法脱硫装置、动力厂脱硫装置,公管中心含盐废水装置、污水处理装置运行介质中含有二氧化硫、三氧化硫、硫铵溶液等强腐蚀性介质,造成塔槽内壁、烟道内壁腐蚀泄漏、防腐层脱落;支撑钢梁腐蚀断裂,塔内件损坏;硫铵凝固板结造成管道堵塞,硫铵浆液泄漏导致泵房地面腐蚀开裂。为维护设备稳定运行,需定期对设备内件疏通、更换,塔、槽、罐、烟道内壁和泵房地面进行防腐处理,玻璃钢管线泄漏消漏处理。需委托专业公司对现场设备进行防腐及玻璃钢管道粘接工作。
2.1.2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动力厂5#-10#脱硫装置设备、厂房防腐及玻璃钢管线粘接;
1)动力厂6台脱硫塔、6台循环水槽、6台入口烟道的玻璃鳞片及玻璃钢管道的粘接工作;
2)动力厂6间脱硫泵房地面、墙面及6台脱硫塔围堰的玻璃鳞片防腐。
3)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所有材料、工器具、脚手架搭设及辅材均由投标人提供。
4)负责施工包括对作业过程中产生废弃物的人工清理,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第二标段:动力厂1#-4#脱硫装置设备和厂房防腐、气化二厂脱硫装置设备、泵房防腐及玻璃钢管线粘接,公管中心含盐废水装置、污水处理装置设备防腐及玻璃钢管线粘接。
1)动力厂1#-4#4台脱硫塔、4台循环水槽、4台入口烟道的玻璃鳞片及玻璃钢管道的粘接工作;
2)气化二厂硫回收装置2台脱硫塔、2台循环槽、1台循环水槽的玻璃鳞片及玻璃钢管道的粘接工作;
3)公用工程管理中心含盐废水装置2台含盐盐卤调节罐的玻璃钢粘接工作;
4)动力厂硫铵厂房、4间脱硫泵房地面、墙面及6台脱硫塔围堰的防腐工作;
5)气化二厂硫回收装置脱硫泵房及公管中心含盐装置、污水装置的厂房地面、墙面和围堰防腐工作。
6)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所有材料、工器具、脚手架搭设及辅材均由投标人提供。
7)负责施工包括对作业过程中产生废弃物的人工清理,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2.1.3计划工期:3年,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1.合同期内每年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继续履行合同,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2.合同累计总金额达到但不超过合同约定的暂定总金额或合同约定的有效截止日期到达,则终止合同执行,两者以先到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脱硫设备防腐或维修(合同内容必须包含玻璃鳞片防腐(或玻璃钢管道维修))合同业绩2份,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业绩若为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确定的金额为准,业绩若为单价合同,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由甲方(最终用户)盖章的结算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若提供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脱硫设备防腐或维修(合同内容须包含玻璃鳞片防腐(或玻璃钢管道维修))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标书购买、支付方式等操作说明”。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5-0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5-10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第2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第2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05-25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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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
邮 编:750011
联 系 人:王生麟
电 话:0951-6965750
电子邮箱:1501893@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
邮 编:750011
联 系 人:买泽强
电 话:0951-6970944
电子邮箱:20033144@chnenerg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