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4月27日发布公告,为保障公司燃煤供应的稳定性,拟借助关联方在煤炭资源和采购供应方面的专业优势,分别与福建省福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福能物流)、深圳市润丰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润丰贸易)签订煤炭采购框架协议。
福能物流成立于2018年11月,系经福建省国资委批准设立的国有商贸流通企业。该公司注册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目前该公司已和神华集团、内蒙古伊泰集团及山煤国际能源集团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除了保障福化集团权属燃煤电厂的用煤需求外,还将以集团权属港口为依托,打造能源保障主渠道。
润丰贸易成立于2010年11月18日,注册资金40000万元,润丰贸易为华润水泥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告指出,福能物流、润丰贸易与国内多家大型煤炭生产企业有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在烟煤供应上具有保供、质量稳定、价格优惠等优势,且各具有自己的优势,公司与其交易定价模式均为:煤炭合同结算单价=煤炭采购成本+物流费用+资金费用+服务费(20元/吨)。
采购方式实行双方联合采购,福建水泥生产所需烟煤均纳入联合采购。双方根据共同确认的《采购确认单》或电子邮件进行联合采购。福建水泥有权参与煤炭的采购、船运、堆存、中转全流程,双方均有权查看相关资料及单据。
煤炭原则上热值要在5300大卡及以上,挥发分大于27,硫不高于1,全水分不高于12.0,空干基水分不高于3。若有变动,以双方共同协商确认为准。
以装货港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为准。如需方对商检报告结果存在异议,供方需负责与源头煤炭生产企业协调处理,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数量以装货港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水尺报告为准,进厂过磅数量与水尺数量差控制在≤8‰,超过8‰部分由双方各承担一半,并折算到结算价格中。如需方对数量有异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双方按照每一船次进行结算,每一船次货物送达需方各生产基地后7日内双方办理结算单(供方需将其与上游供货方正式确认的结算单、装货港第三方检验报告、水尺报告、物流中转相关结算单据以及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提供给需方),并由供方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发票。
据悉,2022年,福建水泥全年累计采购烟煤92.26万吨,其中通过福能物流采购渠道供应82.33万吨,通过润丰贸易采购渠道供应9.93万吨(因通过福能物流的物流系统,未跟本公司直接结算),较好实现了三方协同、双渠道保供、保质、控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