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和公告制度的通知》(国能煤炭〔2013〕476号)和《关于完善煤矿产能登记公告制度开展建设煤矿产能公告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煤炭〔2017〕17号)要求,我委对全区生产建设煤矿产能情况进行了审查,截至2023年3月31日,全区有依法生产建设煤矿17处,产能规模694万吨/年,其中,生产煤矿14处,登记生产能力628万吨/年;建设煤矿3处,建设规模66万吨/年。现予以公告。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煤矿生产能力情况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3日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煤矿生产能力情况表
(截至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