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应急发〔2023〕372号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对山西天泽煤化工集团股份公司煤气化厂
等30家企业初领、延期、变更、注销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各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的规定,省应急管理厅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七次安全生产许可联席会议,决定: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
对山西天泽煤化工集团股份公司煤气化厂等9家危险化学-2-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延期。对平陆优英镓业有限公司等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变更。对天脊集团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4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
二、非煤矿山企业
对原平市鑫源矿业有限公司(1350m-1320m)等2家非煤矿山企业予以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孝义铝矿(西河底矿区)等5家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变更。对代县李家庄昌盛铁矿有限公司等2家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
三、要求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取证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对取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要督促企业落实好停产后的安全防范措施。
附件:初领、延期、变更、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9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