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1月6日消息,山西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原主任朱晓明(正厅级)涉嫌受贿、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阳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朱晓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简历显示,朱晓明1957年12月生,陕西黄陵人,大学本科学历,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2月参加工作。他曾任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西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山西省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主任等职,2021年2月退休。退休2年后,今年4月,朱晓明官宣被查。
朱晓明从基层干起,早年在晋城矿务局古书院矿采煤六队当工人、助工、队长,后历任晋城矿务局生产处处长,晋城矿务局王台铺矿副矿长、矿长,晋城矿务局副局长、党委常委,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常委、总经理,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
晋煤集团是由山西省国资委控股、国开金融公司、中国信达公司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优质无烟煤重要的生产企业、全中国最大的煤层气抽采利用企业集团、全中国最大的煤化工企业集团、全中国最大的瓦斯发电企业集团和山西最具活力的煤机制造集团。
2020年9月,山西省委决定联合重组同煤集团、晋煤集团、晋能集团,同步整合潞安集团、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相关资产和改革后的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组建成立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晋能控股”)。
今年10月,朱晓明被开除党籍,通报称,经查,朱晓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在职务调整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由下属单位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儿子失管失教;与不法商人结成利益共同体,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通报认为,朱晓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挪用公款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