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截至2023年底,吉林省现有煤矿54处(包括地处内蒙古通辽市的吉能集团辽矿公司金宝屯煤矿),生产能力2506万吨/年。
按井型划分:120万吨/年及以上5处,生产能力1050万吨/年;120万吨/年以下30万吨/年及以上31处,生产能力1211万吨/年;30万吨/年以下18处,生产能力245万吨/年。
按企业性质划分:省属国有8处,生产能力1195万吨/年;民营46处,生产能力1311万吨/年。
按矿井生产状态划分:正常生产13处,生产能力1239万吨/年;停产14处,生产能力545万吨/年;在建4处,生产能力120万吨/年;停建19处,生产能力519万吨/年;停产待关闭4处,生产能力83万吨/年。
按瓦斯等级划分:低瓦斯矿井42处,生产能力1337万吨/年;高瓦斯矿井9处,生产能力899万吨/年;煤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2处,生产能力210万吨/年;露天煤矿1处,生产能力60万吨/年。
该局还公布了吉林省2023年度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情况汇总情况。
对于2024年的工作安排,该局表示,将认真落实《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煤矿瓦斯等级鉴定信息公示制度》《吉林省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管理规定》《吉林省煤矿瓦斯等级鉴定信息公示制度》相关规定,规范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促进全省煤矿瓦斯等级鉴定信息管理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