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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集团发布适应容量电价机制的煤电设计指导意见

日期:2024-03-06    来源:国际能源网

国际煤炭网

2024
03/06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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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家能源集团 煤电项目 电力系统

国际能源网获悉,2月29日,国家能源集团召开专题会议,宣贯《新(扩)建煤电项目适应容量电价机制设计指导意见(试行)》,明确要求新(扩)建煤电项目以提升满负荷可靠性、提升中负荷经济性、提升低负荷适应性、提升变负荷灵活性、降低项目工程造价(“四提一降”)为设计指导原则,调整设计理念,优化设计管控机制,创新设计技术应用。

针对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对电力市场的影响,立足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的定位,统筹新能源消纳、电力负荷、市场环境、综合能源等各方面需求,联合设备、设计、科研、高校等相关单位,“一省一策”开展创新技术攻关研究,实施强化设计技术管控、坚持全过程设计优化、量化典型工况能耗指标等30项举措,着力提升新(扩)建煤电机组升降负荷速率、机组启停灵活性、燃料灵活性、热电解耦、快速启停等方面性能,切实提高机组满发稳发和灵活调节能力,有效发挥煤电对电力系统的支撑调节作用。

2023年1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决定从2024年1月1日起,对合规在运的公用煤电机组实行容量电价机制,即煤电机组除了通过发电回收变动成本外,还可以通过提供容量支撑保障服务回收部分或全部固定成本。

通知强调加快推进电能量市场、容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等高效协同的电力市场体系建设,逐步构建起有效反映各类电源电量价值和容量价值的两部制电价机制。通过容量电价的形式回收煤电机组固定成本,工商业用户分摊相应费用。

这一政策的出台,既是应对新能源快速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国新能源大规模并网,电力系统的供需波动越来越大,需要更多的调节性资源来保障电力平衡和电网稳定。

煤电作为我国最重要、成本较低的支撑调节电源,其在电力系统中的角色已从主体电源向容量支撑保障电源转变,即平常时段为新能源发电让出空间,高峰时段继续顶峰出力。

目前,现行的单一制电价机制已不能充分体现煤电的支撑调节价值,煤电机组利用小时数下降,成本回收困难,行业预期不稳。

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通过容量电价回收煤电机组的固定成本,是稳定煤电行业预期、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促进新能源加快发展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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