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准能集团哈尔乌素露天煤矿采空区治理一期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302844,招标人为国能准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准能集团哈尔乌素露天煤矿,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哈尔乌素露天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东部,属晋陕蒙交界地区。目前哈尔乌素露天煤矿剥离工作线已进入小煤窑采动范围内,采空区顶板稳定性不断降低,采矿生产安全风险较大。为消除采空区塌陷和高温火区对生产的影响,确保露天矿下一步的正常采剥工作,实现哈尔乌素露天煤矿安全、高效、绿色发展。现亟需开展哈尔乌素露天煤矿采空区治理一期工程。
哈尔乌素露天煤矿采空区治理一期工程施工范围内小煤窑无序开采,地质条件较为复杂,治理范围与治理规模较大,不仅需要小煤窑采空区探测施工,还需在端帮道路施工超120米的深孔进行充填治理,配套建设如充填站等地面辅助施工工程,探测及治理工程施工与露天矿穿孔、爆破、采剥、运输等生产环节高度交叉。哈尔乌素露天煤矿采空区治理一期工程施工既面临采空区地质灾害治理的问题,也应全面配合露天矿全作业流程工序,保证露天矿安全高效的生产接续。
2.1.2招标范围:哈尔乌素露天煤矿采空区治理一期工程以“先探后治、探治一体”为原则,主要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部分
(1)开工前完成施工组织设计。
(2)开工前绘制充填注浆站建设、供水管理等图纸。
(3)每月编制施工计划并绘制施工图纸。
2)采空区探测、监测部分
包括未探明采动影响区和未探明非采动影响区精细化探测,探测区域面积预计193.44万平方米,设计进尺预计430245米,地质勘察钻孔预计1320米,煤田测井预计1260米;采用人工巡查、无人机巡查、地表位移监测站对施工区域进行地表变形监测与工程地质测绘。
3)采空区治理施工部分
(1)已探明采空区、未探明采动影响区和未探明非采动影响区的充填治理。充填体积预计203.0987万立方米,设计充填钻孔进尺预计48304米。
(2)修建充填治理所需的注浆充填站、敷设用水管路、用电线路,配备项目所需制浆、破碎等设备设施,做好蓄水池防渗等,费用包含于治理费中。
2.1.3 计划工期:本工程总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47个日历天。其中:已探明采空区充填治理在2024年11月底前完成,未探明采动影响区和非采动影响区精细化探测在2025年6月底前完成,未探明采动影响区和未探明非采动影响区充填治理在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采空区治理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经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矿业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有效的高级职称(矿业工程或地质工程或岩土工程专业)。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1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16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2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5-07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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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准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
邮 编:010300
联 系 人:胡世俊
电 话:0477-4329315
电子邮箱:10580154@chnenergy.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准能公司B座5楼519室
邮 编:010300
联 系 人:杨立科、李婷
电 话:0477-4329724
电子邮箱:20002979@cei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