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机电管理中心副立井绞车提物智能化升级研究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403711,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机电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副立井井口标高+800,井底标高+300,目前采用的是立井提升方式,井深500米;罐笼为双层罐笼,主要用于提升材料;井筒设计有多个提升水平,主要有+800、+400、+350、+300四个车场,每个水平都配备信号操车系统; 现场采用多绳摩擦式滚筒,无减速机,主电机为哈尔滨电气动力公司生产的ZKJ3100型2000KW直流电机,最大转速为40转/分,绞车运行的最高速为8.37米/秒,配套电控为焦作华飞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ZTDK-TS系列12脉冲直流调速系统,电机散热采用强制风冷。
服务地点: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
2.2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主要研究内容:(1)副立井绞车提物系统减人提效、无人值守的研究与应用;(2)绞车控制系统工况复现的研究与应用;(3)检修维护精准化的研究与应用;(4)故障管理预警、报警功能的研究与应用;(5)主要设备自诊断、远程诊断功能的研究与应用;(6)AI视频智能识别系统的研究与应用;(7)罐笼感受电梯化的研究与应用。
预期目标:(1)在井口增设一台智能化矿井提升机电控主控台,和在用电控系统实现无缝对接,且控制逻辑不能影响在用电控系统的安全运行;(2)实现信号、操车、提升运行为一体的操作模式,实现副立井提升机房远程智能操控和无人化运行,使电控系统具有全过程、全方位人工智能的感知能力和表达能力,对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故障做到预知、预判、预警;(3)对安全维护过程中需要做的维修维护工作做到检查监测,减轻维护人员工作量。在整个运行过程中,一旦发生故障,能够及时止损,而且能够准确记录、故障复现,方便查究故障原因;(4)满足矿井提升机全部安全保护、工艺控制、智能化控制的各项要求,实现提升机系统智能化和高可靠运行,实现减人提效、无人值守的目标。
论文和专利:1.本项目形成的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归国家能源集团所有,项目研究人员发表论文、著作必须得到国家能源集团的许可。2.提交核心期刊论文3篇(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公司机电管理中心为第一作者或第一单位,以录用通知或见刊),提交发明专利2项(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公司机电管理中心为第一完成人或第一作者,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通知书或授权证书),项目研究成果需取得第三方的评价(鉴定、检验或测试证明)。
2.3 项目总工期:合同签订后24个月内完成全部研究内容,提交科学研究报告,并完成项目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矿井提升绞车智能化研究或升级改造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投标人有相关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项目课题的可以提供计划任务书代替。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矿井提升绞车智能化研究或升级改造或技术咨询服务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07 18: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5-20 14: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1)开标后,在开标大厅对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投标人填写的所有资质名称、等级、编号、有效期进行公示;对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投标人填写的所有项目名称、签订时间、委托人名称进行公示;对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中投标人填写的项目负责人姓名、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个日历日。(注:针对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评标时将不予认可。)
(2)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节点,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包括名称、等级、编号、有效期)、合格业绩(包括项目名称、签订时间、委托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包括姓名、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进行公示。
7.2(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需安装“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才能打开。
(2)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耽误投标文件的制作等事宜。
(3)联系方式:全电子技术支持电话(投标人如有招标文件的打开、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解密、导入导出等问题):010-58131370,QQ咨询:3596126106。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南路1011号神华大厦
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鲍新平
电 话:18999883851
电子邮箱:46103962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长春中路1011号新疆公司A座十楼
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倪浩
电 话:0991-6809085
电子邮箱:12895846@cei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