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至14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监察执法四处二级巡视员江国兴,带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第十二督导组,对集团公司落实“八项硬措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专项监察,并到新屯矿实地督导监察。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副局长徐水松,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孟宪营,总工程师郝永军,副总经理边铁山等参加。
在听取了集团公司和新屯矿相关工作汇报后,督导组指出,峰峰集团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安全基础工作扎实有效,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面对资源枯竭矿井转型发展等重大问题,峰峰集团超前部署,统筹谋划,兼顾当前和长远,妥善解决职工安置、设备设施综合利用等问题,确保了企业和谐稳定。
督导组强调,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开展落实“八项硬措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项监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务实举措,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要认真贯彻落实督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入分析,不折不扣整改到位。要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狠抓各项安全措施在生产现场的有效落实,加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坚持超前预防,强化重大灾害治理,确保企业长治久安。
徐水松强调,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决把“八项硬措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到位。要加强现场管理,对监察组提出的问题要逐项整改,举一反三,全面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即将召开,“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即将到来,要加强应急值守,稳扎稳打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孟宪营代表集团公司汇报了安全生产等工作。他表示,峰峰集团将以此次专项监察为契机,明确责任时限,抓好督导组提出的各项问题的整改落实;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推进重大灾害超前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加强沟通交流,学习先进单位的瓦斯治理经验,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督导组详细查看了新屯矿生产通风系统图等资料,围绕煤层开采、职工培训、安全管控等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到该矿井下进行了现场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