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1497号(工交邮电类220号)提案的答复摘要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并商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矿山安监局,现答复如下:
煤炭是我国的基础能源和重要原料,煤矿智能化顺应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将数智技术与煤炭产业深度融合,对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能源稳定供应具有重要意义。国家支持地方和企业因地制宜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坚持示范引领,强化协调指导,完善政策供给和要素保障,积极为煤矿智能化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一、关于加强顶层设计指导
2020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0〕28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部署煤矿智能化发展的目标任务。《指导意见》印发后,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监局联合有关部门成立煤矿智能化发展协调机制,统筹推进煤矿智能化发展有关工作。在协调机制的推动下,定期调度煤矿智能化建设进展情况,总结分析运行成效和薄弱环节,多次组织召开全国煤矿智能化建设现场推进会,深化技术经验交流借鉴,推动煤矿智能化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新阶段。为进一步提升智能化建设水平,2024年,国家能源局在商相关部门的基础上,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 促进煤炭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强化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推动煤矿智能化向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质量发展。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督促指导地方和企业制定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同时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和协调指导,定期开展总结评估,推动智能化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二、关于开展试点示范推广应用
为推进智能化技术扩大推广应用,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监局会同相关部门,坚持试点探路、典型引路、经验开路,印发《全国煤矿智能化建设典型案例汇编(2023年)》,发布矿山领域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名单,遴选71处煤矿开展第一批国家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帮扶指导煤炭资源赋存差、开采条件复杂的省份因地制宜开展智能化建设,多措并举、以点带面全力加快国家级示范项目建设,将示范模式积极推广到省级、中央企业集团级层面。试点示范的成功开展,为煤矿智能化加快铺开提供了典型经验,各产煤省区积极响应,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加大财政支持、搭建创新平台等方式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截至2024年6月底,全国已累计建成智能化采煤工作面2201个、掘进工作面2269个,智能化煤矿产能占总产能比重达到45.9%,煤矿智能化建设进入加快发展、纵深推进新阶段。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监局等部门将大力推广智能化典型应用场景示范和危险繁重岗位机器人替代等技术设备,推动煤炭生产环境发生根本性改变。
三、关于强化要素保障和政策支持
国家鼓励煤炭企业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开展煤矿智能化建设,在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予以保障。政策支持方面,新建煤矿采掘系统按智能化设计、生产煤矿实现采掘智能化的,按照煤炭先进产能标准管理,在产能置换、核准核增、产能储备、复工复产等方面享受差别化政策。资金投入方面,国家在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碳减排支持工具、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等专项中对煤矿智能化建设予以重点支持,推动将煤矿智能装备和机器人应用列入安全费使用范围、将智能化装备纳入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和设备更新支持范围。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开展煤炭企业人才结构专项调研,举办煤矿智能化发展高级研修班,鼓励煤矿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装备制造企业共建智能化教育培训实践基地,培育煤矿智能化复合型人才。下一步,国家相关部门将持续推动煤矿智能化建设支持政策落实,结合市场需求研究增加新的制度供给。
四、关于强化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
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鼓励煤矿企业和社会力量发挥技术创新联盟等创新平台要素集聚优势,开展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加强煤矿领域机器人研发规划引领,印发《“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煤矿机器人重点研发目录》,推动机器人产品和技术在地质探测、智能采掘、危险作业、井下救援等煤矿场景研发应用。下一步,国家相关部门将持续推动重点企业开展煤矿智能化技术攻关,推动5G、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煤矿领域融合应用,为煤矿智能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