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河南省许昌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市应急管理局紧紧围绕上级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动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围绕上级部署抓落实。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印发《许昌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煤矿行业子方案(修订版)》,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目标进行分解;印发《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目标分解表(2024—2026年)》,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制度措施。
强化煤矿治本攻坚,抓落实提升。市应急管理局聘请专家对全市煤矿、瓦斯突出矿井和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矿井开展瓦斯和水害防治能力评估,实现直管矿井全覆盖,并充分利用评估论证和“安全体检”结果,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查漏补缺。截至目前,12家国有重点煤矿已全部论证完毕。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将及时督促相关煤矿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抓落实预防。市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河南省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研判管控实施办法》的要求,对辖区22家煤矿开展重大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建立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截至9月18日,市应急管理局已研判矿井22处,发现重大安全风险64个,并提出整改建议,督促煤矿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做好汛期灾害性极端天气应对防范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开展雨季“三防”及防治水检查,全面做好煤矿汛期安全管理。该局通过下井实地检查和地面查阅资料及考试与提问相结合的方式,对煤矿防治水、机电设备及采掘管理开展检查;督促矿井建立健全汛期领导责任体系,做好人员物资准备,加强监测预警预报。
开展“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专项活动。为深入贯彻中央精神,推动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落实,市应急管理局印发《“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市、县两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在对煤矿开展安全督导执法检查时,将煤矿落实8条硬措施情况纳入执法检查重要内容。
提高安全监管队伍专业能力。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市、县两级煤矿日常安全监管人员开展专项培训,推进煤矿安全监管队伍作风能力建设。
压实煤矿主体责任。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全市煤矿相继开展了“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签名、网络安全知识竞赛答题、“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努力将安全意识传递到每一名煤矿从业人员;引导辖区煤矿积极组织开展“每日一警示”活动,通过观看事故案例,开展反思讨论,促使煤矿职工树牢安全发展思维。